記者陳弘逸/雲林報導
雲林20歲劉姓男子去年無照開車上路又闖紅燈,撞上一輛後車斗載有2名移工的貨車,害車上2名移工噴飛,重傷不治(示意圖/pixabay)雲林20歲劉姓男子去年無照開車上路又闖紅燈,撞上一輛後車斗載有2名移工的貨車,害車上2名移工噴飛,重傷送醫搶救不治;劉男認罪,又跟死者家屬達成調解,並履約賠償,法院將他依未領有駕駛執照駕車而過失致人於死罪,5個月有期徒刑,緩刑2年,可上訴。
判決指出,20歲劉男2024年7月29日下午4時11分許,開車行經沿雲林縣崙背鄉舊庄村雲154縣道,因闖紅燈,撞上一輛後車斗載有2名移工的貨車,造成,造成2人噴飛,重摔在地,重傷送醫。
事故當下,劉男向警方坦承肇事,遭撞的2名移工,1人因創傷性顱內出血送醫救治,車禍隔天不治;另名移工搶命2天,最後仍因中樞神經性休克不治死亡。
劉男被依過失致死罪移送,後由檢方起訴;審理期間,他坦承犯行,跟死者家屬達成調解,並履約賠償,獲死者家屬表示不願追究刑責。
法官認為,劉男明知沒駕照,仍開車上路釀成事故,造成2人死亡,家庭天人永隔慘況,考量,已達成調解,不願追究刑責,審理後,將他依汽車駕駛人,未領有駕駛執照駕車而過失致人於死罪,5個月有期徒刑。緩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