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洪正達/高雄報導
時任五互集團總裁的陳秋白,在公司成立期間吸金220億元遭判10年半徒刑,如今二審宣判,從10年半徒刑改判10年5個月徒刑。(圖/翻攝畫面)喧騰一時的「五互集團」集團吸金案中,總裁陳秋白利用旗下的「龍海生活事業」吸金220億元,17000多名受害者分布全台,一審時陳秋白依涉犯銀行法被判處10年半徒刑,上訴二審後,高雄高分院則減刑為10年5個月,全案可上訴。
回顧案情,五互集團於2006年創立,2007年起就以利用求職者心態,強迫推銷生前契約、生活契約等,後來因事證不足,陳秋白僅依公司法、商會法判刑,甚至易科罰金定讞;直到2013年間,五互集團旗下子公司龍海生活事業開始推銷「金滿意」、「鑫樂活」,誆騙投資者只要4到15萬不等的金額,只要能期滿1年、3年或6年等,就可以得到3至6%的回饋金,或者是等值的消費券,不少菜籃族因此受騙上當,2019年回饋金斷鏈,不少菜籃族拿不到錢,這起事件才因而曝光。
檢調偵辦時,發現陳秋白名下的龍海公司在全台大設營業部、督導區、通訊處,還明定獎金及晉升制度,並從保險業重金挖角人才到龍海公司擔任高階主管,並訂下各類企業,只要成功招攬客戶就可以獲得不同名目獎金,並從中賺取佣金差額。
受害人組成自救會在前金區公司為指陳情。(圖/翻攝畫面)不過陳秋白在面對司法調查時又說「金滿意」、「鑫樂活」等消費契約是以保險概念設計的商品,銷售標的都是商品及消費契約,也沒有收受存款,更沒有吸金;不過法官也查出,陳秋白過去曾試圖以「增值金」或「物價波動補償金」等名目,規避存款收受及利息支付等,法官審酌後,認定保險業也是金融業的一環,因其特殊性,並不是一般公司想經營就經營。
況且龍海公司吸金金額龐大,對於金融秩序潛藏著難以預測的高風險,而且陳秋白等人到案後都否認犯行,因此依銀行法判陳秋白10年6個月,而其餘幹部最低量刑從1年10月個月到最高8年6個月不等,此外,陳秋白的媳婦陳女,因擔任形同集團財務長的角色,判刑3年個10月;此外唯一獲判無罪的是蘇姓行政副總,因沒實際參與,也沒有明確事證因而逃過判決。
另外,陳秋白犯罪所得為220億元,扣除受害人領回的本金、增值金、物價波動補償金後,仍有有5億5866萬元未返還,法院因此勒令發還被害人以及賠償。
不過在陳秋白方面,對判處10年半徒刑不服,上訴二審後,高雄高分院今天做出判決,依涉犯銀行法判處10年5個月徒刑,較一審減少1個月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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