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洪正達/高雄報導
邱女不滿警職身分的洪男另娶他人,竟在網路上張貼個資卻又辯稱有去識別化,但法官認為邱女提供的線索有其指涉性,因此判她3個月易科刑。(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台東縣警局提供)高雄邱姓女子不滿洪姓警察男友另結新歡甚至步上紅毯,竟然在網路上將對方夫妻的工作地點、姓氏等張貼在網路上,案經高雄高分院審理後,依涉犯個資法判處邱女3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邱女原先跟洪男交往,沒想到後來洪男另娶他人,邱女在盛怒之下分別於2023年3月23日到6月21日間,在台南住處將洪男夫婦的職業、工作地點、姓氏等個資放在網路上供不特定人士瀏覽,因此遭對方提告。
案經雄檢偵結並起訴後,高雄地院依違反個資法判處3個月有期徒刑,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一日,但邱女不服上訴,主張她只是抒發心情而已,並沒有要損害他人的利益,而且資料上的相關個資都已經馬賽克處理。
但高雄高分院認為,邱女張貼的個資中包含洪男夫婦的姓氏、工作地點、職業、請育嬰假等,若將相關訊息拼湊出來仍可辨識邱女指涉的對象為何人,因此仍維持原判,但仍上訴;不過邱女辱罵三字經部分,院方認為罪證不足,不得上訴並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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