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聽新聞
0:00 0:00

上課同學上到同床!小三極力辯解「只是朋友」遭人夫背叛:發生很多次了

社會中心/洪正達報導

陳女聲稱與小明只是朋友關係,卻遭到對方當庭全盤托出,自己要賠償對方妻子30萬元。(示意圖/Pexels)
陳女聲稱與小明只是朋友關係,卻遭到對方當庭全盤托出,自己要賠償對方妻子30萬元。(示意圖/Pexels)

台南陳女遭劉姓女子指控與其丈夫小明(化名)偷情並求償150萬元,庭審時陳女卻否認與小明發生性關係,但小明卻坦白說出曾與陳女在摩鐵、民宅內多次上床,還有親密合照做為呈堂證供,案經台南地院審理後,認定陳女侵害配偶權事實存在,因此雙方條件後,判決賠償30萬元精神撫慰金較為妥適。

判決指出,劉女、小明2人於2020年3月結婚,但劉女卻指控陳女明知小明為有婦之夫,卻在2024年10月起到2025年4月間仍與丈夫持續交往,並於新營區多個處所、汽車旅館發生性行為,直到這段不倫戀曝光後,自己身心受創。家庭也陷入危機,於是提告劉女求償150萬元

陳女庭審時表示,自己跟小明只是朋友,並未發生過性關係,而且劉女叫她「小三」則是意圖阻止她向小明索討50萬元債務,自己是事後才得知2人是夫妻,否認侵害劉女配偶權。

小明卻主張,自己與陳女在某農政單位舉辦的課程中結識,當時就已表明已婚身分,但陳女仍主動跟他交往,於是在2024年10月下旬至2025年4月間,頻繁出入新營區汽車旅館、私人房舍發生多次性行為,直到2025年5月後才中斷。

法官也發現,在2人的合照中舉止親密,還有勾手、躺床等畫面,已遠超過一般的朋友互動,因此法院仍認定陳女與小明已侵害劉女的配偶權,已令劉女身心受創,綜合雙經歷與經濟條件等,最重仍要判處陳女要賠償30萬元精神撫慰金,全案可上訴。

不良行為,請勿模仿!

#侵害配偶權

CH54三立新聞台直播
大數據推薦
熱銷商品
頻道推薦
直播✦活動
三立新聞網三立新聞網為了提供更好的閱讀內容,我們使用相關網站技術來改善使用者體驗,也尊重用戶的隱私權,特別提出聲明。
了解最新隱私權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