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泊萱/台中報導
台中某科大大二男學生因繳不出學雜費,無法辦休學,走上絕路。(圖/翻攝畫面)台中一名20歲李姓大二男學生,因家境清貧,打算先休學去當兵,再找工作穩定家計,結果因為繳不出1.8萬元的學雜費,無法辦休學,走上絕路。事後男大生家屬指控校方在孩子過世後才通知,繳費有困難可申請幫助,質疑校方當天不說害孩子枉死。對此,校方表示針對經濟困難的學生都有協助資源,但當天男大生未提出,校方也沒有察覺,才錯失協助機會。
20歲李姓男大生(左1)身世坎坷,為了改善家計,打算先休學當兵找工作,卻因沒錢繳學雜費,引發憾事。(圖/翻攝畫面)據了解,20歲李姓男大生身世坎坷,從小和弟弟一起由祖父母照顧,但升上國一後,因祖父母過世,轉由外公外婆照顧。男大生因家境清貧,白天上課、晚上打工,曾在大一時申請中低收入戶,為了改善家計,在升上大二後,打算休學先去當兵,早點退伍賺錢貼補家用。
教育部規定辦理休學需繳交學雜費1萬8662元,大二男學生無力負擔,走上絕路。(圖/翻攝畫面)9月30日,男大生前往學校辦休學時,遭校方告知必須先繳交這學期三分之一的學雜費1萬8662元,才能辦理。男大生因拿不出錢,又不願麻煩外公外婆,回家與外婆告別後失聯,走上絕路。男大生家屬指控,孩子離世後,校方曾在10月3日來電通知,若有繳費困難,可以申請補助,家屬質疑校方為什麼當天不說,害孩子枉死。
校方回應,因教育部規定學生在開學日後辦休學,必須先繳交三分之一的學雜費,該名男大生曾在大一下學期申請中低收入戶身分,但大二上學期並未提出,申請當下也未告知有經濟困難,校方也沒有察覺,錯失協助機會,未來會在學生資訊系統標示身分,並主動提供相關資源補助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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