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中心/游舒婷報導
藝人閃兵案持續延燒,昨(21)日新北檢警第三波搜索行動帶回陳柏霖、修杰楷、Energy書偉(張書偉)、Energy坤達(謝坤達)以及小杰(廖允杰)等五名藝人,後續以35至50萬不等的金額交保,不過他們被拘提戴上手銬的畫面引起討論,律師林智群就在網路上分享想法,直言沒必要給他們上銬,認為「檢警的手段可以再細緻一點。」
檢警拘提修杰楷時,修杰楷手上戴著手銬。(圖/記者鄭孟晃攝影)林智群律師看這起閃兵案時,提到案件恐違反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第3條,可以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觸犯行使偽造文書罪,如果是私文書,也是5年以下有期徒刑。不過比起這些刑責,林智群認為,這案子比較需要討論的是「拘提」和「上銬」。
林智群律師說明,除非有緊急狀況可以進行拘提,否則在一般情況下,都是地檢署、法院發傳票,如果人不到,只好找警察到家中。但是這些藝人在台灣都有事業,同時也購屋置產,如果發傳票給他們,他們應該會出庭,這也讓他疑惑「有需要用拘提的方式處理嗎?」
此外,拘提時上手銬其實是「必要時」,但是他們並沒有要逃,他特別點名坤達,「還從加拿大飛回來,他如果要跑,幹嘛飛回來?」另外,他也點出,有報導說修杰楷被上銬時被小孩目睹因此嚇哭,讓他直言「有必要這樣嗎?」林智群表示,或許檢警是要用名人案例殺雞儆猴,但是他認為,手段可以再細緻一點。
針對律師的貼文,網友們的看法不一,大部分人認為敢做就要敢當,留言表示「尤其是公眾人物的行為影響年輕人大!被拘提上銬也是剛好而已」、「想要在台灣被保護卻不想要保護台灣的閃兵行為,其實都是白眼狼,他們的歲月靜好還不是別人的負重前行」、「對閃兵的人剛好。」不過也有一派表示,確實沒必要到上銬的程度。
至於文章中提及修杰楷上銬的過程,昨(21)日警方有出面澄清,警方前往拘提修杰楷時,家中只有他與兩名孩子,有請他先聯繫保母,等保母帶孩子回房後,才將修杰楷上銬,並沒有讓孩子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