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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京華城案答辯!柯文哲引《平凡的邪惡》開嗆檢察官

記者李鴻典/台北報導

台北地方法院昨(16)日續審京華城、政治獻金等案,進行言詞辯論程序,對於檢察官廖彥鈞引用反烏托邦經典小說《動物農莊》比喻京華城案的狀況,柯文哲則以漢娜厄蘭《平凡的邪惡》回嗆檢方;他也談及遭羈押一年期間,歷經父親柯承發過世忍不住哽咽「我關了一年,一開始很生氣,但是關了一年,其實我後來想一想,對我的人生也不是那麼⋯除了我父親死掉⋯因為我相信我的同事跟學生,也會給我爸爸很好的照顧,不過我作為醫生的兒子就是那一段我比較走不過去。」。

柯文哲以漢娜厄蘭《平凡的邪惡》回嗆檢方。(圖/翻攝自柯文哲臉書)
柯文哲以漢娜厄蘭《平凡的邪惡》回嗆檢方。(圖/翻攝自柯文哲臉書)

挺柯醫師沈政男也說,柯文哲在京華城辯論庭講得非常動人!尤其是底下這一段,將來柯文哲獲得平反以後,將會載入史冊,成為民主與法治歷程的代表文獻之一!「昨天廖彥鈞檢察官在講喬治歐威爾寫的《動物農莊》,你說所有的動物都是平等的,只是有的比其他的更平等,我也知道你在講說,像我們這種有聲量的人,有小草,有什麼被聲援,這個我很同意,其實我有在反省。「土城十講」很多人都以為說,我會開始講報復,沒有,我講的是和解跟善良。我要跟檢察官講,你讀過喬治歐威爾的《動物農莊》,我在監獄裡面我唸過另外一本書,不過漢娜厄蘭寫的《平凡的邪惡》希特勒殺了六百萬的猶太人,戰後再反省那些開火車把猶太人載到集中營,然後在集中營開瓦斯把那些人毒死,毒死以後再把他拿去燒,不管是開火車的、開瓦斯的、或是燒屍體的,每個都很認真,其實我看廖彥鈞你的臉,你也是很認真的人,我也知道。可是你回去念《平凡的邪惡》,想想看。」

以下為柯文哲16日在京華城辯論庭發言全文:

京華城案的來龍去脈,這恐怕是我第一次從頭到尾完整聽一遍。

去年八月三十號,檢調兵分五十五路同步搜索很多地方,包括我家、我的辦公室、民眾黨中央黨部,翻箱倒櫃,把我帶回偵訊,羈押了一年。我相信在臺灣的歷史上沒有一個政治人物搜查的這麼徹底。

唐朝有一本專門講述如何製造冤獄、構陷他人的書叫《羅織經》,我看將來京華城案起訴書在歷史上也是同樣的定位。我在獄中念到管中閔的《大學的脊梁》,那本書說「深文周納、羅織構陷、入人於罪」,坦白講,我現在唸這12個字,心有戚戚焉。

我們來看看京華城案的起因。2023年3月監察委員林盛豐、蘇麗瓊申請自動調查,報告一共2814頁,天啊,實在是……我看了一個禮拜都還沒看完一半。她(蘇麗瓊)找了很多人來問,因為其實那些題目早就設定好了,相當selection(選擇性),符合她要的就留下來,不符合她要的,就screen(過濾)掉。

從2023年3月自請調查,一直到2024年的1月24號,監察院公告認定京華城的細部計畫修訂案、規劃提案、審議跟核定過程有重大違失,據此糾正了臺北市政府跟所屬的都委會跟都發局。請注意,監察院是1月24號公告的,可是就在總統大選投票前幾天的1月8號,民主進步黨已經開記者會說,柯文哲圖利京華城。然後你去看,裡面的內容一模一樣。

想想看,監察院1月24號才要公告,1月8號民進黨就已經拿出來,做政治操作。而面對監察院的糾正,臺北市政府當天就發了新聞稿,說京華城案經過相關審議機制完整推動,經過都委會詳實討論,北市府確認本案的合宜性、公益性、對價性跟合法性,#符合現行都市計畫法令。

3月19號,臺北市政府更正式回函監察院:「確認審議過程嚴謹把關,無利益衡量不足、瑕疵情事,本案依法行政,洵屬有據。」事實上一直到去年的7月,在我被羈押之前,臺北市政府最後的公文還是這樣寫。不只行政部門覺得程序完備,到現在為止,所有到法庭上的公務員也都還是說,京華城案是「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4條、經過都委會合法的程序審議」。

但是公訴檢察官,你們卻還是要刻意忽略法令依據、忽略這麼多公務員共同審視通過的合法程序。

法庭上應該要講證據,你們檢察官卻用太多揣測和想像,你們就是用搜索過程中扣押的手機、電腦裡面去找資料,然後拼湊出一個看似完整的故事。可是在法庭上應該是講事實跟證據,而不是編故事,最後變成抹黑。

西方正義女神為什麼是把雙眼都矇住?就是要你不要先有立場,要按照證據,當你們有內心開始有立場的時候,你就只看到你想看到的東西。

檢察官說:「柯文哲知道京華城有來陳情」,「柯文哲有參加便當會」,「柯文哲有蓋章送公展」,最後得出一個結論是——柯文哲明知違法而為之,這不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嗎?我要跟大家講我的心情,去年四月京華城案開始在媒體上大肆炒作,我當時心裡面想再怎麼樣也跟我無關,因為我連京華城最後容積率是多少都不知道。

「送研議」這件事情我知道,我的心態是要送研議就去研議,我根本就沒有參與說送研議後續的過程,這樣講好像我在撇清關係,但是我要跟大家講,我相信我臺北市政府的同仁,我還是對我在當市長的時候,所建立的制度有信心。這個案子是經過一層一層的審議,而且最後審議的機關還是一個 #獨立行使職權 的都委會,#我沒有接觸過任何都委會的委員 ,也沒有對任何市府的同仁就這個案子去下過任何指導棋。

請問,到現在為止有哪一個公務員說,柯文哲市長,你對這個案子講了什麼?我們一條一條來看,檢察官一直說,我寫的很多手寫便利條,證明我有介入。可是你們去看一看,那些字條其實比較像是叮嚀,什麼「速戰速決」,因為我是外科醫生很討厭拖拖拉拉,「公務員以不坐牢為原則」就是我每次都講說,我們公務員就是在合法的範圍內,幫忙人家,哪有可能說去犯法、去做什麼?不可能。

我是很尊重專業的,因為我是臺大醫學院的教授,如果是涉及醫療衛生,是我的本行,我就自己下命令。像這種都市計畫,坦白講我還是看看局處怎麼講,我不會不懂裝懂,作為一個科學家,或是一個學者,這種我們叫insight(洞察力),我還是有。那有時候會寫說「加速行政流程」、「快就好」,我個人是很討厭公文旅行,我認為行政就是要有效率就好,可是你們檢察官怎麼把我寫的東西,每一個都做最惡意的結論。

那麼京華城案,到底柯文哲參與了什麼?其實就是「三個便當會跟三個公文」。

便當會用意良好,你要知道在議會質詢時,如果議員突然問了一個題目,我事先也不知道,我怎麼敢在議會的總質詢馬上答應?我就發明制度,總質詢之前秘書處就先詢問議員有什麼問題、分發給局處。如果你願意跟柯市長在總質詢之前,ONE TO ONE(一對一)溝通的話,每個議員排30分鐘,各個局處會先去寫應對方案。開會的時候,議員講一個,我當場看,因為每個局處都會寫提報單,我看提報單做最後結論,如果我沒有意見,就會用提報單的意見,當作會議的結論。畢竟市政包羅萬象,我也不可能每一樣都懂,如果是醫療衛生,我會自己裁決,其他的,我還是會看各局處的專業意見。

這三次便當會,我今天老實跟你們講實話,「京華城」都沒有被列管,因為在我的內心裡面覺得局處自己處理就好了,所以根本沒有列管,我如果真的想追蹤我就會列管追蹤,如果聽一聽覺得這就是個案,局處自己處理掉就好了,我當了八年臺北市長市長,市長室直接列管有一萬八千件,我第二個任期,京華城根本就沒有列管,可是你們現在檢察官硬是要把這些便當會跟威京集團來陳情的時間連結,這個叫無限上綱、惡意連結,在我內心裡面根本沒有那麼多心思。

我跟大家講,我跟檢察官、跟法官講,這個案子絕對不是你們想的什麼高層勾結,我連應曉薇的電話號碼、line也沒有,我當了八年市長也沒有跟她吃過飯,怎麼可能去跟她密謀?不可能啦,便當會是公開的會議,負責的局處自己會先行討論過,那寫的提報單有建議裁示事項,我也沒有去事先介入說,你們要怎麼寫。昨天檢察官有引用提報單,但是我覺得你們實在是像網軍,你提報單為什麼不引用最後的結論,再引用前面的說明?

專家學者會議也是一樣,我們一般開會一開始一定有各種意見,隨著開會一次、兩次、三次,意見會慢慢收斂,最後有結論才會送出來。你們不能一直拿那個前幾次會議委員有意見來講,如果一開始就沒有意見,那根本就不用開會了,直接寫結論就好了。專家小組的會議一定是一開始大家有意見,會有各式各樣反對意見,一次一次大家討論以後,會收斂起來,便當會純粹就是我們為了提升市政效率,讓市長跟議員之間的溝通比較有效。

再來,有三份公文有蓋我的印章,其實有一封是京華城送到臺北市政府的陳情信,秘書處收到以後經過陳情系統自動轉送都發局,蓋的是市長的辛章,我也跟大家解釋一下,臺北市長有好幾個印章,我自己用的那個印章是沒有號碼的,就是市長柯文哲;那再來三個副市長就甲乙丙,那再一個秘書長丁,然後再來是三個副秘書長戊己庚,什麼叫辛章?辛章就是「秘書處機要處」,因為每次接到陳情信,他們看一看這是哪一個局處,就蓋辛章就轉發到局處去,蓋辛章轉發到都發局,那表示我連看都沒看過,它就是秘書處自動轉的。你們檢察官就說,這個公文上面有寫「奉交下」這三個字,大做文章說是市長交代。其實有真的在市政府工作過,你就知道那個就是秘書處自動自發轉公文而已。

有一份公文是都發局要把陳情信轉到都委會研議,這個的確我有看過,我也知道業者在陳情,但你去看都發局的內簽,他也寫說這個讓業者去都委會說明,臺北市政府也可以藉機會表明我們的立場,你想想看,都發局自己寫的內簽,就說陳情案要送都委會討論,市長怎麼會說不要?當然你會講說這不是在訴訟嗎?你為什麼讓還要再送都委會研議?但以一個外科醫生的邏輯這完全不矛盾,為什麼?因為京華城要求我們直接用行政命令給他恢復120284平方米的容積率,我怎麼可能直接下一個行政命令自動把你恢復,這不可能嘛,這才真的是圖利了!

但是你不滿意,你自己去都委會去說明,我一直覺得這沒有什麼不好,就讓他們去討論,所以這份公文我有蓋章。你們現在檢察官說,這就是圖利,我跟你講,我根本內心裡面沒有想過圖利,我的態度就是你不滿意,你去都委會自己講。還有一份公文我有蓋章,就是送公展,送公展不是就要公開蒐集意見30天?這個有什麼理由不公展?

監察院之前就糾正過臺北市,送件形式完備就應該要送公展,沒有理由一直阻擋,之前就是都發局一直給民眾退件,所以被監察院糾正。對我來講要送公展就公展,公展只是蒐集意見,審議是在都委會,現在檢察官拿副秘書長李得全的便利貼在大作文章,其實我跟你講李得全來出庭作證的時候,他已經很清楚的說他認為沒問題,是合法的,他才會把公文送出去,如果他認為不合理的,就會送晨會進來討論,所以他寫那個便利貼不是你們想的,什麼我當市長一定要看到那個就要擋掉了,其實不是,這些都是合情合理合法的行為,可是你們檢察官就是要惡意解讀,來形成所謂的證據。

你知道我最生氣你們檢察官哪一部分?市長室秘書這件事情啊!檢察官拿出陳俊源的簡訊,說市長室秘書說有不公開晨會,內容是什麼,你們怎麼不叫他來問?好,再來,檢察官說市長室秘書說不公開晨會有會議紀錄,#會議紀錄拿出來!我跟你講,我當臺北市長八年每天的晨會都有會議紀錄,只要討論有結論,一定有會議紀錄,可以拿出來看。

最可惡的是這一條,檢察官用市長室秘書李旻蔚傳簡訊給王金棠的內容說,一定是受我指示,我跟你講,李旻蔚本人就是府會聯絡,就是臺北市政府跟議會之間那個負責協調的人,所以很多議員,很多東西會傳給她啊,她就直接傳給我們公務員,你們今天就故意不查證,然後抹黑。好像是我下令,明明可以查證,你們為什麼不去查?

其實這些都很容易查證,為什麼要這樣抹黑?還有一個市長室秘書告訴都發局的科長楊智盛,吳順民在樓下等公文,你們就在影射說什麼市長在施壓,我跟你講市長室就那幾個秘書,如果有,怎麼到現在查不出來?如果有你就把他講出來,如果沒有,那就還我們清白啊,怎麼會故意不調查,然後在那裡搞神秘?

#到現在為止沒有任何一個公務員說有受到柯市長的指示。

昨天檢察官又用那一招,他拿了邵琇珮講林玄理的案子,檢察官唸邵琇珮的筆錄,說因為有人怕被拔官很害怕,所以不是每個人都敢舉手。可是檢察官,你為什麼故意不唸另外一個證詞,邵琇珮明明講說「以我對柯市長的信任和了解,我不相信他會因為我不蓋章就拔官。」

為什麼這麼重要、而且是對我有利的證據,你要跳過去?你們不是網軍、不是名嘴,我發現你們都變成文宣人員,你就把證據裡面符合你的想像的符合你劇本的,就把它挑出來,不符合就把它排除掉,我跟你講,司法的目的是維持社會的公平正義,不是訴訟的輸贏,你們就是有既定立場在搞人,有這麼多證人跟被告已經透過勘驗證明,哪些證詞是受到汙染。

黃景茂(前都發局長)明明就沒有說「我認為是違法」,卻把他塞到筆錄裡面,然後沈慶京一直在抱怨說林俊言去恐嚇他咬柯文哲。其實不只那些人,你看看那些公務員被林俊言問的筆錄,跟來法庭上講的差這麼多,這就是司法要檢討的原因。

司法一開始就有預定立場,我是實際在樓下的拘留室住過的,住了三天,我被羈押了一年,這個時代不需要刑求,只要把你關起來一個月,你叫他講什麼就講什麼。我看到那幾個認罪的,人其實朱亞虎、陳俊源都很清楚,為什麼認罪?朱亞虎就是怕被關,你叫他講什麼他就講,高鴻明是另一個例子。如果一開始就很清楚,我們就是該怎麼辦就怎麼辦,你們一開始為什麼就是一定要搞柯文哲?才會搞成這樣子。陳俊源為什麼認罪?他自己都講,他出去在外面就講我就是有妻小要照顧啊,不然怎麼辦?

京華城的容積審議案是在都委會完成的,都委會在臺北市是一個獨立行使權責的機關,都委會的委員是遴選,沒辦法控制名單,因為我當時就設計遴選制度,所以事先沒有辦法控制。而且不只都委會,我當市長的時候就下令,我們臺北市重要的委員會,包括環評、文資、都市計畫、都市審議,這種涉及利益的,全部都網路直播,這也是為什麼在審這個案子的時候資料這麼完整。我們那個不但網路直播,事後都可以隨時上網檢視,而且我們的會議記錄都有上網公開。你們現在檢察官今天講到的部分,都是在講經驗法則,如果按照你的經驗法則,如果我們要搞弊案,會這樣搞一個什麼公開透明的公告,公然公開審議,會這樣幹嗎?不會!我們也沒有那種心思。今天這個案子會搞得這麼大,其實隨著時間久了,很多東西慢慢會跑出來。

監察院是怎麼去搞這個案子的?政風處一開始就在蒐集資料,然後北檢,到底你們是後面是誰在指揮?除了有特殊政治立場的林欽榮以外,到現在為止所有來作證的公務員都說,京華城案過程是合法的,我每次講說你們檢察官也不是都市計畫的專家,也沒有實務行政經驗,它都走完了行政的程序,你們現在跳出來說它是違法的。哇!如果這樣的話,以後整個中華民國的行政體系怎麼運作?你們就是 #先射箭後畫靶,那最後無所不用其極,就是要辦柯文哲。

我覺得最奇怪的地方是什麼,如果你們對都委會審議結果不滿意,你們不去追究都委會,而去追究一個完全沒有參與審議的市長,這是什麼邏輯?這個案子是在都委會審,然後他們通過了,你對它結果不滿意,結果追殺是沒有參加那個審議的柯文哲,這不是很奇怪?

210萬政治獻金,我在獄中讀報紙才知道這件事情,從來沒有人跟我講過這件事情,李文宗我每次講到就很生氣,他只是為了回了一通簡訊被羈押11個月,到今天這個地步,你們還要誣賴他嗎?你們檢察官真的要昧著良心硬幹嗎?李文宗完全沒有參與這個案子,因為他當時根本就沒有在臺北市政府,就為了那一通簡訊,#文字獄。

還有一點你們講1500 EXCEL PAY,我發現你們越來越會寫文宣,你們寫出來,你們拿出來工作簿,每一筆都去編故事,結果只有1500跟小沈這一筆沒有故事,你們講了一大堆,其實也兜不起來,#某時地你們也兜不起來,你們是檢察官,不是寫小說,更不是網軍跟名嘴跟側翼。

法庭是要講事實跟證據,不能用想像編出來的故事。我再重申一遍司法是國家最後一道防線,它應當被人民信任,司法唯一的目的就是維持社會的公平正義,所以司法不可以成為政治工具。在我這個案子裡,臺灣司法的社會信任度重創,再講一遍,大罷免大失敗32:0,你們檢察官絕對是重要的因素。

你們可以講得道貌岸然,說什麼「政治歸政治、司法歸司法」,可是我明明看到的就是,司法勾結媒體,淪為 #政治打手,我更精確的講臺北市地檢署勾結鏡新聞,黨檢媒一條龍勾結,政治打手。

你們三個檢察官鏡新聞你們敢解釋嗎?你們是假裝沒聽到,可是他就是明明重創司法的社會信任度,你們不要在這裡講一大堆,可是老百姓看到的就不是這樣。

司法就司法,就公正的辦,你不要故意去要扯誰。我們是好人,但是我不敢講我們是聖人,你們就是一定要這樣扣這個案子,我被羈押一年,我也經過臺北看守所在樓下拘留室,我都待過,我也看過很多檢察官,絕大多數的司法人員還是正常人,不然的話這個國家早就完蛋了。可是就少數那幾個人的行為,就可以讓整個司法體系的社會信任度破產掉。

所以我講說你們真的要跟林俊言綁在一起嗎?當時一開始就司法歸司法去辦,就不會搞成這個樣子。為什麼要扯柯文哲,千方百計的去製造故事?昨天廖彥鈞檢察官在講喬治歐威爾寫的《動物農莊》,你說所有的動物都是平等的,只是有的比其他的更平等,我也知道你在講說,像我們這種有聲量的人,有小草,有什麼被聲援,這個我很同意,其實我有在反省。#土城十講 很多人都以為說,我會開始講報復,沒有,我講的是和解跟善良。我要跟檢察官講,你讀過喬治歐威爾的《動物農莊》,我在監獄裡面我唸過另外一本書,不過漢娜厄蘭寫的《平凡的邪惡》希特勒殺了六百萬的猶太人,戰後再反省那些開火車把猶太人載到集中營,然後在集中營開瓦斯把那些人毒死,毒死以後再把他拿去燒,不管是開火車的、開瓦斯的、或是燒屍體的,每個都很認真,其實我看廖彥鈞你的臉,你也是很認真的人,我也知道。可是你回去念《平凡的邪惡》,想想看。我相信臺北市地檢署130個檢察官,真的有問題也沒有幾個。

我關了一年,一開始很生氣,但是關了一年,其實我後來想一想,對我的人生也不是那麼⋯除了我父親死掉⋯

因為我相信我的同事跟學生,也會給我爸爸很好的照顧,不過我作為醫生的兒子就是那一段我比較走不過去。其他還好,我倒覺得我去坐牢,我在土城看守的時候,我真的看到遊民插尿管提著尿袋,然後去坐牢。他就是遊民他怎麼可能去繳錢,全身髒兮兮的遊民,然後插著尿管提著尿袋然後去關15天。這什麼世界?法國文豪雨果寫的《悲慘世界》,追殺男主角19年那個警官,他也是在執行 #國家任務。

拉拉雜雜講了一大堆,這個案子我覺得是這樣,司法歸司法,我也知道今天這個案子會搞成這個樣子,如果重來一遍,如果是我自己在執政,我將來一定會告訴自己,當權者不要把手伸進司法。就這樣,我們要節制,我們要避免權力的誘惑。這個我一定會永遠會警惕自己。

因為司法當政治工具實在是太好用,可是問題是有時候真的會反撲,我講你們當然不服氣,我從政十年,大罷免大失敗檢察官真的是很重要的因素,按照我們正常判斷6、7個被罷掉是有可能。你們把柯文哲關在裡面,至少有5%的是要救柯文哲去投票。

我希望司法就是唯一的目的就是維護社會的公平正義,他應該跟司法正義女神一樣,他們雙眼盲目,就是按照證據辦事。

最後結論是這樣,就是勉勵你們,我也勉勵我自己,我以後一定會注意,我會告訴我自己我們要維持司法的獨立性,手不要伸進去,不要說覺得司法很好用。絕大多數的司法體系人員還是正常,現在叫我寫司法改革我一定很有經驗,以後是最好的代言人。

無罪推定原則。(三立新聞網製圖)

▲無罪推定原則。(三立新聞網製圖)

#柯文哲案燒不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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