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晚連續尾隨2女欲性侵 法官判惡狼2年刑、不得緩刑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女生出門在外真的不能沒有警覺心!一名許姓男子在去年尾隨一名女子,性侵未遂逃逸,警方後來發現,許男當晚曾想對另一名女子性侵,所幸女子即時呼救,才沒讓他得逞。許男昨(29)日被依強制性交未遂判有期徒刑2年,並因連續對女子下手有再犯疑慮不得緩刑。

▲女子差點遭性侵。(示意圖/Shutterstock)

許姓男子去年7月8日凌晨3點多,在大安區尾隨一名女子,他先是將對方鎖喉,然後趁女方跌倒時要準備性侵,但女子趕緊呼救,順利引起附近居民注意,許男才趕快穿好褲子逃跑。警方欲逮捕許男,調監視器時更發現許男在當日凌晨1點多也曾對一名女子伸出狼爪,但未得逞。

台北地院昨日則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判許男有期徒刑2年,並因他連續對女子出手有再犯的疑慮,法院強調他不得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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