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弘逸/高雄報導
職軍隱瞞已婚身分,跟女美髮師交往,發生性行為直到懷孕才坦承身分,害女方淪為小三。(示意圖/PIXABAY)高雄市已婚的職軍大壯(化名)透過交友軟體認識,女子小花(化名)男方隱瞞已婚身分,兩人交往2年多次發生性行為,直到懷孕後,才坦承已婚,讓女方得已服用藥物流產,事後憤而提告求償60萬元,更怒轟「沒有離就沒辦法……我父母把我養大,不是讓我當小三的」,還斥責他「一直X,X到有懷孕了,才說已婚」。法官審理後,認為大壯侵害性自主決定權、貞操權,判賠償30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職軍大壯(化名)透過交友軟體認識,女子小花(化名)兩人於2023年1月4日交往,還發生多次性行為,女方還在交往約2年直到懷孕後,未料,男方才坦承自己已婚,讓她不得已服用藥物流產。
小花認為,自己不小心當小三,認為性自主決定權及貞操權,遭侵害,因此,憤而向服役單位檢舉,並提告大壯求償60萬元精神慰撫金。
大壯則辯稱,交往之初,就有提供身分證給予檢視,對方知道已婚,也願意發生生性行為,重申並無侵權行為;甚至反控兩人交往2年多,經常以各種理由索要禮物,有不從,就鬧分手,是因為被妻子抓包,才誆騙單身,認為訴訟有違誠信原則,聲明駁回。
綜合相關證據,小花曾質問大壯,「你現在是讓我變成小三,我莫名其妙變成小三」、「你要隱瞞到什麼時候?」、「沒有離就沒辦法……我父母把我養大,不是讓我當小三的,想找一個女人來玩,去找別人,我沒辦法」。
小花甚至對大壯崩潰,「欺騙我更該死的罪,還X在裡面讓我懷孕,就要上砍頭檯了!就跟你說如果不能生,就不要X在裡面,一直X,X到有懷孕了,你現在才說你是已婚……你有沒有考量啊?考量我的名譽、我的身體」。
法官認為,大壯隱瞞已婚身分,導致小花誤信他為單身而發生性行為,應堪認定侵害性自主決定權、貞操權。審酌小花畢業於越南-英國私立技術學院,從事美髮沙龍行業,月收約6至8萬元;大壯擔任軍職,月薪5.5萬元,審理後,判男方應賠償30萬元精神慰撫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