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內亂特別檢察組13日向法院請求,對涉嫌「內亂首謀罪」而遭羈押起訴的前總統尹錫悅求處死刑。諷刺的是,尹錫悅就讀首爾大學法學院時,曾在模擬法庭擔任法官,對前總統全斗煥判處無期徒刑,如今卻被檢方認為「有必要做出比全斗煥、盧泰愚更嚴厲的懲處」。
南韓前總統尹錫悅遭求處死刑,預計二月中判決。(圖/翻攝自윤석열臉書)根據中央日報報導,13日於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刑事第25合議庭舉行的內亂首謀嫌疑案結案庭審,審理對象包括尹錫悅及前國防部長金龍顯在內8名被告。
根據起訴內容,尹錫悅在並非處於戰爭或國家緊急狀態下,違反憲法宣布緊急戒嚴,並動員軍隊與警察,引發騷亂。
內亂特檢組表示,「沒有任何可以在量刑上予以酌情的情節,反而應該判處更重的刑罰。除法定最低刑罰之外,唯一的選項就是死刑,因此請求對被告尹錫悅求處死刑。」
尹錫悅原本面無表情、直視正前方聆聽檢方求刑意見,在聽到「死刑」後露出一抹笑容,隨後左右張望。旁聽席則是傳出「這瘋XX」、「屁話」等辱罵聲,還有人說「太有趣了」,發出爆笑聲,現場一片嘈雜聲。尹錫悅則是帶著笑容,繼續注視著旁聽席。
隨後,對於金龍顯等7名被告的求刑意見繼續進行。尹錫悅繼續面無表情直視前方,偶爾與律師耳語交換意見。
當天,特檢組對金龍顯求處無期徒刑,對前情報司令官盧相元求處30年有期徒刑。其餘前軍警高層被求處10年至20年不等刑期。
韓國歷史上,曾任總統者被檢方求處死刑的情況相當罕見。過去僅有全斗煥因1980年光州事件動用軍隊鎮壓市民示威、涉嫌內亂首謀罪而被求處死刑。尹錫悅成為第2位遭求處死刑的韓國前總統。
全斗煥於1979年12月12日發起政變,徹底掌控軍方,後稱雙十二政變(12·12軍事叛亂)。全斗煥後續於1980年5月17日宣布全國擴大戒嚴,引發暴力鎮壓示威民眾的光州事件,最終登上總統大位。金泳三執政後,將雙十二事件定性為政變,1996年判決政變發起人全斗煥與盧泰愚構成叛亂罪。全斗煥一審被判死刑,最終被判處無期徒刑,後獲得特赦。
尹錫悅在競選總統期間曾表示,「我在大學時期曾於12·12模擬審判中擔任法官,對當時新軍部實權人物全斗煥判處無期徒刑」,並稱「我的歷史觀,從那時到現在都沒有改變」。
然而13日,特檢卻以全斗煥的案例為依據,對尹錫悅求處死刑。求刑意見中,「全斗煥」的名字共被提及7次。
特檢方面表示,「為了避免悲劇性歷史重演,有必要作出比對全斗煥、盧泰愚勢力更為嚴正的懲處」,並指出「在量刑時,必須嚴肅考慮再犯的可能性」。
此外,當天進行庭審的首爾中央地方法院417號刑事法庭,正是1996年對全斗煥求處並宣判死刑的場所。全斗煥與盧泰愚身穿淺藍色囚服、白色橡膠鞋,手牽手並肩站在法庭內的歷史照片,背景正是417號刑事法庭。
尹錫悅是第5位以被告身分站上法庭的前總統,1996年全斗煥、盧泰愚,2017年是朴槿惠,2018年則是李明博。(中央社東京14日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