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靚緯/彰化報導
李姓男子為了躲500元未戴安全帽的罰單,竟一路狂飆、逆向,最後被依公共危險罪送辦。(圖/翻攝Google Map)彰化縣一名李姓男子騎機車雙載,因後方乘客未戴安全帽,被警方發現攔停開單告發,原本沒戴安全帽只罰500元,但李男卻在警方開單前就騎車離開,警方一路尾隨,發現他沿路闖紅燈,又跨越分向限制線、逆向、任意變換車道,最後被依公共危險罪送辦。法官判處李男2個月徒刑,若不想坐牢,需支付6萬元罰金。
根據判決書指出,李男在去年5月14日騎機車雙載,行經彰化市中山路,因後座乘客沒有戴安全帽,被警方攔查開單。正當警方登記資料開單時,李男疑不服取締,突然油門一催往花壇方向逃逸,一路上不僅闖紅燈,還蛇行、逆向、任意變換車道,最後還是被緊追的員警攔下,依公共危險罪送辦。
彰化地院法官表示,李姓男子不配合警方開單告發,竟沿路闖紅燈又逆向、任意變換車道,持續與警追逐約6分鐘,已屬危險駕駛行為,嚴重威脅其他用路人之通行安全,客觀上顯已生交通往來之危險,因此判處2月徒刑,可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