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靚緯/台中報導
黃姓男子拿著大聲公站在松安派出所大喊要警察出來罰站,遭法院判決罰3000元。(圖/資料照)台中市一名黃姓男子疑似對警方不滿,5月1日竟拿著大聲公擴音器,跑到台中第五分局松安派出所前,大聲叫喊「警察通通給我出來罰站」,最後被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法辦。台中地院認為,黃男滋擾、對公務員施加不當言論,但尚未達到強暴脅迫或侮辱程度,裁處男子罰鍰3000元,可抗告。
台中第五分局指出,黃姓男子於今年5月1日中午12點多,站在松安派出所前方,手拿大聲公擴音器對著派出所出言不遜,大喊:「警察通通給我出來罰站。」,噪音影響附近民眾及執勤員警,被依社會秩序維護法函送法辦。
台中地院審理指出,黃男行為已滋擾松安派出所,對在松安派出所依法執行職務的公務員施加不當之言詞,其違序行為足以認定。黃男同時違反社維法第85條、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以顯然不當之言詞或行動相加,以及68條規定,藉端滋擾住戶、工廠、公司行號、公共場所者,從重依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以顯然不當之言詞相加,尚未達強暴脅迫或侮辱之程度,處罰鍰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