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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幕後/山上居民注意!新北市三讀通過 房子、水保有問題將昭告天下

記者陳韋帆/新北報導

新北市三讀通過,《新北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針對「建案施工鄰損」、「風險示警機制」兩項修法,強化建商建案開挖安全,以及建物、山坡住宅水保措施維護不當可公諸於眾。(圖/記者陳韋帆攝影)
新北市三讀通過,《新北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針對「建案施工鄰損」、「風險示警機制」兩項修法,強化建商建案開挖安全,以及建物、山坡住宅水保措施維護不當可公諸於眾。(圖/記者陳韋帆攝影)

山上的朋友們注意了!新北市修法,未來山坡住宅水保措施若維護不當,有危害公共安全之虞時,除張貼公告,也可將建物名稱、地點公告網站或發布媒體,目前新北市三讀已通過,將函報中央,待中央核定後發布實施。知情人士指出,這條令修改與公告,主要可讓購屋族或用路人知道危險避雷,不過前朝濫發山坡住宅建使照遺毒已積重難返,未來每遇天災還是得繼續耗費人力物力救援。

《新北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最新修法,主要針對「建案施工鄰損」、「風險示警機制」兩大項如下:

一、「建案施工鄰損」特別增列「擋土安全維護措施勘驗」為必要項目,挖掘基礎土方前須辦理勘驗查核,。若未依施工計畫書施工或未依規定辦理勘驗,經限期改善未改善者,可處新台幣9,000元以下罰鍰,必要時得勒令停工。

二、「風險示警機制」包括山坡地住宅社區水土保持設施、外牆飾材等有危害公共安全之虞時,除在現場張貼告示,亦得將建築物名稱、地點公告於網站或發布新聞媒體,全面提升資訊透明度與市民風險辨識能力。

新北市工務局長馮兆麟強調,《新北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係以長年執行之「新北市建築管理規則」為基礎,明確各項管理程序與責任機制。

他指出,新法要求監造人及承造人應依工程特性擬定監造與施工計畫書,承造人專任工程人員須確實督察施工品質,如發現缺失應以書面通知限期改善並送主管機關備查。本條例完成三讀,象徵新北建築管理制度邁向更完整、專業的新階段,未來將函報中央,待中央核定後發布實施,打造安心且永續宜居的城市。

知情人士則表示,新北市早年發出不少山坡地住宅建使照,無論順向坡或逆向坡都有,直到林肯大郡發生重大傷亡後才減少發放。

他進一步指出,蓋好的山坡住宅交屋後,擋土牆等水保措施理應由區分所有權人自行維護,但不少住戶因缺乏經費都疏於修繕,每當大雨、颱風或地震等天災降臨,就極易爆發土石流等問題,如新店、汐止等區域都有,政府每次都必須耗費不少公帑救援或修繕,事後也難以追討費用。

知情人士認為,現今修法公告雖能讓購屋族或用路人避開地雷,但在市府「人道救援」大旗下,未來耗費公帑與消防人力救援的情況仍將不斷上演,只能說前朝遺毒積重難返。

#新聞幕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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