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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代購米餅、膠原蛋白竟遭開罰!衛生局揭規定 違規最高罰300萬

編輯 蕭渝臻 南投報導
2026/11/05 21:16:00
2026/11/05 21:26:24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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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衛生局提醒,網路代購與個人帶回國外食品入境販售,皆須遵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進行查驗及中文標示,違者最高可罰300萬元。近期已有民眾因代購嬰幼兒米餅與日本膠原蛋白錠上網轉售遭檢舉受罰。衛生局呼籲民眾切勿心存僥倖,自國外攜帶食品須注意重量與數量限制,販售前務必確認相關法規以避免觸法。

隨著網路購物及海外代購盛行,國外食品透過社群平台、網路賣場等管道販售的情形日益普遍。南投縣政府衛生局提醒,無論是自行從國外攜帶食品入境,或透過郵寄、代購及網路等方式輸入食品販售,都應依規定辦理相關查驗及標示事項,切勿因販售數量少或僅提供少數消費者購買,就忽略法規要求。違規販售未經查驗的輸入食品,或販售未依規定標示的食品,均可能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最高可處新臺幣300萬元罰鍰。

無論是自行從國外攜帶食品入境,或透過郵寄、代購等方式輸入食品販售,都應依規定辦理相關查驗及標示事項。(圖/翻攝自南投縣政府衛生局)
無論是自行從國外攜帶食品入境,或透過郵寄、代購等方式輸入食品販售,都應依規定辦理相關查驗及標示事項。(圖/翻攝自南投縣政府衛生局)

民眾常誤以為請國外親友代購食品,或出國旅遊後將吃不完的食品上網轉售,只要數量不多就沒有問題,但實際上仍須遵守食品輸入及販售相關規定。例如,小華請長期居住韓國的朋友代購嬰幼兒食用米餅寄回臺灣,並在網路上宣稱提供韓國食品代購服務;另一案例則是小麗赴日本旅遊時購買多款膠原蛋白錠等食品,返臺後將剩餘食品放上網路販售。

兩人經民眾檢舉後,由主管機關查證,並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裁處罰鍰。衛生局提醒,食品即使是透過親友代購、郵寄或個人旅遊攜帶入境,也不能因此忽略輸入查驗及販售規定,民眾切勿心存僥倖。

衛生局進一步說明,民眾自國外攜帶食品入境時,應留意輸入數量及相關限制。一般食品須符合價值1,000美元以下且重量不得超過6公斤;膠囊錠狀食品則有單種最多12瓶、合計不超過36瓶,且須為原包裝之規定。

南投縣政府衛生局局長陳南松呼籲,民眾從事國外食品代購或網路販售前,應先確認食品輸入、查驗及中文標示等相關規定,切勿因一時方便而觸法。相關輸入食品查驗申請流程及規定,可至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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