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關說案二審 判張通榮1年8個月,無法緩刑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前年涉嫌幫酒駕婦人關說的基隆市長張通榮,去年不滿一審判決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天(13日)上午10時二審宣判,張通榮仍舊被判1年8個月徒刑,並撤銷一審的緩刑條件。

張通榮關說案 二審開庭不認罪

基隆市長張通榮前年9月,因到警局袒護酒駕的廖姓婦人,甚至對辦案女警嗆聲,引發社會譁然,去年張通榮依教唆公務員縱放罪,被法院判刑1年8月,但繳交200萬元公益金與服200小時勞動服務,則可緩刑5年,但張通榮依舊上訴。

張通榮關說案 二審開庭不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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