洩密罪判刑也沒差 馬英九月領25萬禮遇金不變

記者周楷、黃大風/台北報導

前總統馬英九雖然被起訴,但馬英九的禮遇卻還是一樣都沒少,每個月不只可照領25萬元禮遇金,8年下來,還可以領到4600萬的事務費,原來就在於卸任總統禮遇條例中,規定卸任元首如果犯內亂、外患、貪污罪,且一審被判有罪,才會取消禮遇,而馬英九則是被依洩密罪起訴,禮遇絲毫不受影響!

馬"洩密罪"起訴 每月照領25萬禮遇金

▲前總統馬英九仍享有卸任總統禮遇。

前總統馬英九卸任後走到哪,身邊都還是有隨扈跟著,甚至還有自己的辦公室,而這些通通都是卸任元首禮遇項目。雖然馬英九被依洩密罪起訴,卸任禮遇還有嗎?

律師黃帝穎:「馬英九目前被起訴的是洩密、教唆洩密的部分,那就算一審判決有罪,也不會影響到他禮遇的狀況。」

馬"洩密罪"起訴 每月照領25萬禮遇金

律師點出關鍵,因為依照規定,卸任元首要被依內亂、外患和貪污罪一審判決有罪才會取消禮遇,馬英九涉洩密等罪不在其中,還是享有每個月25萬元的禮遇金,事務費8年可領4600萬,以及安全警衛和醫療保健等禮遇,直到2024年。

馬"洩密罪"起訴 每月照領25萬禮遇金

前幾任總統則是兩樣情,戴著手銬高舉雙手,前總統陳水扁2008年,卸任後2年雖然領到800萬禮遇金,但2010年一審被判貪污罪而取消所有禮遇。前總統李登輝從2000年卸任後,將近17年,平均每年都領大約1500多萬元,共計已領到2億5千多萬禮遇金。

馬"洩密罪"起訴 每月照領25萬禮遇金

數字聽起來驚人,但和鄰近國家韓國比一比,台灣修法後,卸任元首一個月領25萬,南韓卸任後則享有每個月30幾萬台幣退休金,個人辦公室、高級病房、私人秘書,和台灣差不多。但如果被彈劾,台灣的禮遇全部取消,以朴瑾惠為例還有10年的警衛服務。

馬"洩密罪"起訴 每月照領25萬禮遇金

卸任禮遇是對元首為國家付出的尊敬,各國多寡不一,一旦犯法付出代價,不但牢獄之災,禮遇也縮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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