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力大於號誌!義交「指揮害撞」 仍須負部分肇事責任

記者馬郁雯、顧元松/台北報導

聽從交通指揮卻意外撞成車禍,肇責誰來負擔?除了交通警察外,受過專業訓練的義交,值勤時擁有道路交通指揮權,讓指揮更具有強制力,但假使在執勤過程中造成車禍意外,可能會視狀況要負起部份責任。反觀路上會協助交通疏導的施工人員或是社區保全,因為平常沒有受過專業訓練,指揮交通上的判斷不見得正確,如果造成他人車禍,要負起肇事責任相對更大。

指揮害撞"誰之過"? 義交強制力大於號誌

▲計程車司機不循義交指揮,2人路邊起衝突。(圖/翻攝自爆料公社)

義交:「我講的對!我有沒有告訴你不能左轉,你吼我幹什麼?」

計程車司機:「我不能轉…」

義交:「你吼我幹什麼?」

義交跟小黃運將2人就在路口起衝突,明明禁止左轉,運將卻不聽義交指揮硬是要轉,又違規把車停在紅線上下車理論,不過這舉動根本站不住腳。

指揮害撞"誰之過"? 義交強制力大於號誌

▲義交受過專業訓練,擁有道路指揮權。

實際上義交站路口指揮交通被賦予公權利,平常就受過專業訓練的他們,擁有道路交通指揮權,若指揮過程發生碰撞,肇事責任相對比較輕。

義交:「我們就在疏導交通啊,廠商才會請我們過來,我們有道路交通指揮權,保全(那種)就沒有。」

指揮害撞"誰之過"? 義交強制力大於號誌

▲施工時通常都會有工作人員在場指揮交通。

車水馬龍的大路口正在實施吊掛工程,工地人員站在路中央疏導交通,不過這左手揮揮、右手揮揮的方式,絕大多數沒有受過專業訓練,萬一指揮錯誤或是視線死角釀禍,就容易引發爭議。

工地員工:「(外面)紅燈就叫車子出去啊,(外面)綠燈就暫停,就這樣子而已啊,(這種)不用去考試啦。」

一般而言,簡易道路指揮只是看沒車就讓車通行,但萬一這好心的交通疏導撞成車禍,恐怕也成了車禍中肇責第三方,也必須在車禍中負起相當比例的賠償責任。(整理:實習編輯黃于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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