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虐殺貓狗 國中生將遭法辦

台南市1名國中生涉嫌虐殺多隻流浪動物,動保處今天指出,將待收到警方函轉的公文後,函送台南地檢署偵辦,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台幣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金。

社會怎麼了?男學生才上國中 竟到中途之家抓浪浪虐殺棄屍圖/翻攝自我要當流浪動物義工救援團隊臉書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281810418583377/permalink/1305099472921128/

▲男學生作勢踹貓。(圖/翻攝自我要當流浪動物義工救援團隊臉書)

台南市動物防疫保護處指出,警方接獲民眾通報指稱,中西區東菜市場發現有流浪動物異常死亡情形;曾有人目睹1名年輕人會踹流浪貓狗,經警方調閱監視器,循線找到1名國中生,由監護人陪同前往警局製作筆錄。經警方訊問後,辯稱虐殺犬貓只是一時好玩,並坦承有虐殺行為。

台南市動保處指出,動物保護法第6條規定,「任何人不得騷擾、虐待、傷害動物」。如違反且致動物重要器官功能喪失、肢體殘缺或死亡者,將依第25條第1項第1款規定移送地檢署偵辦,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金。

台南市動保處指出,歷年來持續與教育局及各級學校合作,到校宣導不得任意騷擾、虐待、傷害動物,並提供動物保護教學影片給學校播放;動物之家也積極邀請各學校到動物之家參訪,讓正確動保觀念從小扎根。

中央社 加入 @setn 好友

民進黨立院黨團「藍白沒收民主 國會香港化」記者會
大數據推薦
【#直播中LIVE】康凱涉爆打員工遭起訴 緊急出面回面
熱銷商品
三立新聞網三立新聞網為了提供更好的閱讀內容,我們使用相關網站技術來改善使用者體驗,也尊重用戶的隱私權,特別提出聲明。
了解最新隱私權聲明 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