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法控制判斷能力」 父殺2歲兒致死判無罪

記者陳啟明/台南報導

台南市一名卓姓男子,前年7月為了阻止2歲兒子哭鬧,竟動手摀住其口鼻,導致窒息死亡。精神病發作的他發現兒子死亡後,全裸抱著兒子坐在住家樓下,直到路人發現才揭發這起事件。台南地院法官根據嘉南療養院鑑定,確認卓男是「躁鬱症」及「情感性思覺失調症」患者,依法判處無罪,但需強制監護一年。

台南地院

台南地院根據嘉南療養院鑑定,判處卓男無罪。(圖/翻攝google map)

判決書指出,2015年7月11日上午11時,卓姓男子(54歲)全身赤裸,抱著也沒有穿衣服的2歲兒子坐在住家樓梯口。卓男身體左側倚著牆壁,男童坐在他的右側,卓男用手勒住男童脖子,兩人閉眼沒有動靜,階梯下布滿糞便,路人趨近察看,男童已死亡。

檢警查出,當天7、8時,卓男的2歲兒子醒來後,他跟妻子餵食早餐,卓妻要求因故受傷、沒出外工作的卓男照顧兒子,卓男不從而與妻子爭執,當時兒子因大便在尿布上,需要擦拭屁股,卓男在不情願下大力擦拭兒子屁股,導致兒子疼痛而大哭。

卓妻因無法安撫兒子安靜入睡,而卓男又不主動照顧兒子,卓妻便怒氣服用卓男的20顆鎮定劑揚言自殺。卓妻服用鎮定劑後昏睡,兒子繼續哭鬧不止,卓男一時按捺不住情緒,在3 樓床上以雙手壓迫兒子口、鼻及頸部,直至兒子腦部缺氧窒息死亡。

嘉南療養院醫師診斷卓男病情,發現他徒手壓迫兒子口鼻及頸部導致呼吸道受阻,窒息而死的殺人行為,他的行為因為精神疾病,已經無法控制對外界事務知覺、理會及判斷能力,也就是沒有辨識行為能力。法官審酌卓男罹患「躁鬱症」及「情感性思覺失調症」已達10年,迄今病情仍無法獲得有效控制,且卓男病識感不佳,藥物服從性也差,導致躁症發作喪失辨識能力的情形下,犯下這起兇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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