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星級酒店出包!寒舍艾美鳳梨好毒 農藥殘留超標26倍

記者楊晴雯/台北報導

台北市衛生局今天公布今年11月第2波生鮮蔬果殘留農藥抽驗結果指出,其中寒舍艾美五星級酒店的水果鳳梨被驗出含有殺菌劑超過標準值逾20倍,已令抽驗地點將產品下架,但由於業者無法提供產品來源證明,依食安法規定,最重可處販售業者300萬元罰鍰。

▲台北市衛生局今(11)天公布寒舍艾美五星級酒店的水果鳳梨被驗出含有殺菌劑超過標準值逾20倍,已令抽驗地點將產品下架不得販售。(圖/台北市衛生局提供)

為維護民眾食用生鮮蔬果的安全,台北市衛生局定期至批發市場、蔬果零售業者、賣場、超市及餐飲店等處抽驗生鮮蔬果檢驗殘留農藥含量,今(106)年11月第2波共計抽驗40件蔬果產品,檢驗結果5件不符合規定,不合格率12.5%。

台北市衛生局參議兼代科長王明理表示,違規產品包含在寒舍餐旅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信義分公司抽驗到的鳳梨,殺菌劑撲克拉0.26ppm超過標準值的26倍(標準:0.01ppm以下),來源廠商是泰昇行,已令抽驗地點下架產品,因為來源廠商無法提供詳細產品來源證明,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5款的規定,爰依同法第47條,可處分來源廠商新台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此外台北市衛生局也在台北農產運銷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果菜批發市場抽驗到販售菜豆含殺蟲劑殺蟲劑諾伐隆0.20ppm(標準:不得檢出)、金桔含殺草劑草殺淨 0.01ppm(標準:不得檢出)、柳丁含殺蟲劑加保利4.43ppm(標準:1.0ppm以 下)、椪柑含殺蟲劑第滅寧 0.07ppm(標準:0.05ppm以下),王明理說,不符規定產品,已命抽驗地點下架產品不得販售,殘留農藥含量超過「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者,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5款的規定,爰依同法第44條第1項第2款,可處來源廠商新台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

台北市衛生局呼籲販售業者,販售的蔬果應要求賣方提供完整產品交易憑證並保留,另將產品外箱來源資訊(如廠商名稱、供應代號等)拍照存證,以利後續追查不合格產品來源,達到源頭管理。

王明理提醒,民眾在食用或烹調蔬果之前,簡易先以流動清水沖洗根部或果蒂處,再以水浸泡10至20分鐘,接著用流動的自來水沖洗2至3遍;烹煮蔬菜時,將鍋蓋打開或選擇當季蔬果等方法,也能減低農藥的殘留。

寒舍艾美對此抽驗結果做出回應表示,「泰昇行菲律賓鳳梨,進貨時供應商均提供合格的衛福部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許可通知及行政院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輸入植物檢疫證明書,並已將上述相關文件提供給衛生局。事實上,於11月14日經本飯店蔬果自主檢驗結果確認後,就立即啟動緊急應變措施,將泰昇行菲律賓鳳梨立即全面下架、封存並退貨,並調整為台灣本土鳳梨或其他豐富的新鮮水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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