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扯!正妹報案遭色警藉故查案強逼口交 判4年6月

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新北市員警蔡杰燊前年任職中和秀山派出所時,受理一名年輕女子檢舉他人販毒訊息後,涉以辦案為藉口,到女子租屋套房,以聞到K他命味為由,揚言「今天妳沒有跟我怎麼樣的話,我是絕對不會離開這裡!」逼女子替他口交、手淫;台北地院依利用職務強制性交罪,判蔡男4年6月,高等法院今(28)日駁回上訴,仍判4年6月。可上訴。

口交員警,蔡杰燊,蔡柏威

▲圖/資料照片

據了解,26歲蔡員涉案後,改調新北市汐止警分局東山派出所,蔡員案發後以100萬與女方和解,北檢因被害女子不出庭,全案不起訴但職權再議,高檢署發回重啟偵查;全案另移往公懲會,蔡員遭受休職半年處分,隨後復職,現以被停職。

判決書指出,蔡員2015年5月間接獲長相甜美的被害女子檢舉毒品案,蔡覬覦她的姿色,用LINE加為好友,傳訊探詢「妳一個人住嗎?」當晚藉故前往女子住處,以聞到毒品味、質疑吸毒為由,宣稱「我覺得妳長得很漂亮,要不要跟我發生關係?」並強摸女子胸部,揚言「今天妳沒有跟我怎麼樣的話,我是絕對不會離開這裡!」蔡更拉下自己內褲,要女子「至少妳要這樣幫我,我才會離開!」等語。女子迫於被蔡男得知把柄,只好低頭為蔡男打手槍,不料又被蔡男強壓頭部口交得逞,蔡男事後還帶走精液衛生紙團滅證。

被害女子擔心再被蔡員騷擾恐嚇,案發後3個月搬離住處,這才提告妨害性自主;北檢重啟偵查時,被害女子拿出蔡員與她簽署的100萬元和解書,蔡員在親筆簽名的和解書上承認性侵,成為呈堂鐵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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