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狼師掏槍對準女孩!母「連環CALL」師試2分後熄火

記者蘇怡璇/宜蘭報導

宜蘭一名補習班陳姓國中理化老師對國二女學生伸出狼爪,拉女學生到廁所接吻、愛撫,男老師「掏槍」準備攻佔女學生時,女學生的媽媽不斷奪命連環CALL,男老師因此「熄火」!最後事情仍曝了光,女學生媽媽得知此事氣得提告,這名老師被依強制性交罪判處6個月徒刑。高等法院認為一審認事用法無違誤,駁回檢方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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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二女學生遭狼師毛手毛腳,差點性侵得逞。(圖/翻攝自推特)

據判決書,2014年至2015年,30歲的已婚陳姓男子原本在某國中擔任理化代課老師,在兼課任滿後,到多家補習班上課,他在校內認識國二女學生,該名女學生也在他授課的補習班名單內。2015年7月某日補習班課程結束後,女學生當值日生留下來整理垃圾,陳男抓緊機會下手,他把女學生拉至補習班廁所接吻、摸胸,並試圖以生殖器進入她下體。試了2分鐘,女學生的母親因沒收到女兒的下課簡訊,持續撥打電話,陳聽到「連環call」後「熄火」,放棄性交。

而女學生和班上同學交換日記提到,「他親我嘴巴,我沒有拒絕反抗」、「妳知道他會叫我幫他口…」等內容,事件爆發後,女學生媽媽向老師提出告訴,但該名理化老師否認犯行,強調女學生供述的2樓廁所位在樓梯旁,隨時都有人進出,怎麼可能在那兒性交,主張不能單憑女學生的指述來論斷他行為。

但法院調查,老師與女學生之間的通訊軟體對話內容,女學生傳給老師:「要連睡覺都要夢到我喔」、「祝我們的愛情能夠豐收」、「我是你稱職的女朋友兼老媽」、「噢寶貝~我想你了」、「話說老易,你出遠門~那你有沒有想我」、「我也很想念你欸」,字字句句都像情侶,不像師生,而老師卻沒有阻止這種逾越師生分際的言語,甚至還回「妳又飲食不正常才會生理期亂吧」,兩人關係令人存疑。一審老師被依強制性交罪判處6個月徒刑,不服上訴,高院認為,陳姓老師已經30幾歲,卻對15歲的女學生下手、逞慾,至今也沒與被害人和解,宜蘭地院判他6月徒刑,高院認為量刑妥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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