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放?吃下肚?警溜班私自帶走受傷山羌 遭投訴調職處分

記者賴建志、林俊華/基隆報導

警察不上班跑到山上抓山羌!今年1月份,瑞芳山區有民眾發現一隻受傷山羌,通知瑞芳分局警備隊一名小隊長前去處理,沒想到員警竟然沒通知動保處,也不管當時正在上班還有勤務,就私自上山直接把山羌帶走,疑似帶回家打牙祭,林姓員警遭到民眾投訴,警方調查發現他擅離職守,調職處分,至於受傷的山羌去哪兒,員警竟然說將牠野放了。

▲民眾發現山區有隻受傷的山羌,並通知警方處理。

一名員警來到一處工寮,只見他手上提著一個袋子看起來很沉重,怎麼也沒想到,上班時間卻跑來山上拿走這隻山羌。

吳姓投訴民眾:「警察應該要保護山羌,卻吃山羌。」投訴人住新北市貢寮山區,常有許多野生動物,今年1月份家人發現一隻受傷的山羌帶回安置,並通知瑞芳分局一名林姓警備隊小隊長,小隊長當時排的是執行押解犯人勤務,卻意外出現在山上,也沒通知市府動保處,直接把山羌帶走,不知去向。

▲警方將記林小隊長申誡2次,並調職處分。

瑞芳分局督察組組長曾志浚:「林小隊長在勤務時段擅離崗位,予行政處分申誡2次。」

林姓小隊長被投訴後,警方發現他的確擅離職守。小隊長說,他沒有吃掉山羌,而是將受傷的山羌直接野放,警察管到動保事務,說詞還匪夷所思,也難怪警方要將他記2次申誡,調職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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