駁斥呂秀蓮 徐國勇:教育部對公立大學校長有核准權

記者盧素梅/台北報導

針對拔管案,前副總統呂秀蓮與前行政院張善政共同發出聲明挺台大,要求教育部應該依大學自治法盡速聘任管中閔,並提到教育部對公立大學校長只有聘人而無核准權,對此,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今(13)日回應「公立大學的聘用權在教育部,自然有准駁的權力」。

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圖/記者盧素梅攝)

▲行政院政務委員兼發言人徐國勇。(資料照/記者盧素梅攝)

台大臨時校務會議昨天以77票贊成、30票反對,通過教育部應依大學法等處理台大校長遴選結果,盡速發聘管中閔提案。呂秀蓮和張善政也在今天發布聲明,建請教育部依法聘任管中閔為台大校長。

呂秀蓮的個人聲明指出,根據《大學法》第九條規定,公私立大學校長的產生,程序上略有不同,教育部的職責也不同;公立大學校長由學校組成「校長遴選委員會」,經公開徵求程序遴選出校長,再由教育部聘任之,而私立大學校長則需經教育部核准後才聘任。她認為,台大下屆校長遴選委員會遴選出管中閔之後,教育部只有聘任而無核准之權。

對此,徐國勇表示,私立大學都需要教育部「核准」才能聘用,拿教育部大筆預算的公立大學,若沒有聘用同意權,一報即准,顯然不合理。他還表示,私立大學董事會對校長有聘用權,所以規定教育部有核准權來作為監督;公立大學校長的聘用權本來就在教育部,教育部自然有准駁之權,當然不用再賦予核准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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