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惟崧/台北報導
立法院今(29日) 三讀通過《衛生福利部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未來任師一級6年以上的醫事人員可擔任衛福部常務次長,提升醫護人員與公務人員之間的平衡性。
現行醫事人員以「醫事人員人事條例」銓敘審定,不須經過高考, 雖然經銓敘部審定,文官能擔任至衛福部司長、署長,卻無法擔任常務次長。為平衡其職務彈性及升遷空間,立法院三讀通過《衛生福利部組織法》修正案,師一級6年以上的醫事人員,必要時可擔任常務次長。
現行衛福部組織法條文規定,衛福部得設常務次長1人,列為簡任第十四職等。現行包括衛福部的醫事業務署長、副署長、司長、副司長,各縣市衛生機關首長、副首長等職務,都可由師一級醫事人員擔任,但礙於法規,常務次長無法從這些單位首長中擇優陞任,盼透過修法調整人才多元任用。

▲為平衡其人才多元,立法院院會通過《衛生福利部組織法》修正案,未來師一級6年以上醫事人員可擔任衛福部次長。(資料照/記者林敬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