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詐騙犯亞美尼亞被捕 遭遣送中國「重判11年」

記者程思瑋/綜合報導

中國大陸廣東法院,對兩起跨國詐騙案作出一審判決,但29名列席的被告全部都是台灣人,他們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到11年不等,還外加罰金,透過央視播放法院宣判過程,北京想藉此嚇阻警告台灣的意味不言而喻。

中國大陸廣東省人民法院,針對兩起跨境的電信詐騙案作出了一審判決,但法庭內這些被告全部都是台灣人,卻在中國大陸法院內受審。

▲29名台灣被告從亞美尼亞押解到中國大陸。

這兩件案子總共29名的被告,最高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其他最少也要被關3年還有罰金要付。

29名台灣人被中國公安部門在2016年9月,從亞美尼亞集中押解到中國大陸。

經過這段時間法院的審理調查,發現他們在2016年7月到8月,涉嫌在亞美尼亞境內召集其他人,利用發送語音或是撥打電話等手段,冒充電信客服對中國大陸人詐騙,不法所得約有166萬元人民幣。

▲29名嫌犯在中國大陸進行審理。

因為亞美尼亞和台灣兩方沒有正式外交關係,但亞美尼亞卻是中國大陸的邦交國之一,所以這批嫌犯全被送交了中國。

法院宣稱在案件辦理過程中,對於沒有聘請律師的被告人,也會保障他們辯護權和其他訴訟權利。

但整個調查審理過程沒有公開,卻透過央視公布判決畫面宣讀被告全名,想藉此嚇阻警告台灣的意味相當濃厚。(整理:實習編輯孔淑汝)

▲審查過程未公開,卻透過央視來公布判決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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