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擊渣男毆女友 結果竟是「自編自導」所以判免罰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臉書「爆料公社」去年9月流出一段影片,華山文創園區停車場內有一名雨衣男朝一名撐傘女罵三字經、還揮拳揮空打到電線桿滑倒,影片上網引發熱議,警方認為雨衣男涉家暴、恐嚇,經追查證實是「全球飛華數位行銷公司」總經理黃飛榮為提升公司知名度,自編自導拍攝的影片,依社維法送辦。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影片內容只是私人糾紛,未讓公眾恐慌或畏懼,裁定不罰。

黃男當時PO文宣稱,於2017年9月14日在華山文創園區停車場,目擊一名戴安全帽、穿雨衣的男子,朝一名撐傘正妹罵三字經、恐嚇「信不信我砍妳」,朝正妹揮拳,卻揮空打到電線桿,追打正妹還滑倒。由於影片有家暴、恐嚇等疑慮,警方追查後,發現是黃男自編自導,黃男一開始辯稱,是友人的糾紛,瞞不住警方才口承認預謀拍片,稱受客戶委託製作探討渣男議題的搞笑影片,測試網友反應,提升公司知名度,才花3000元請王男擔任臨時演員,與義務演出的施姓女模配合演出,3人在黃男辦公室討論劇情,拍完後再領酬勞。

警方認為,黃男散佈謠言造成社會不安,移送法辦,但法官認為,影片與文字的內容只是特定男、女間的爭執,並非恐怖攻擊或無差別攻擊,難以證明黃男有使公眾感到害怕或恐慌的意圖,警方也未能舉證有民眾在觀影後心生畏懼或恐慌,不構成「影響公共安寧」要件,裁定免罰。

爆料公社,黃飛榮聲稱目擊雨衣男要揍撐傘女,自編自導,社維法,北院,免罰。取自臉書爆料公社

▲▼黃飛榮自稱,目擊雨衣男攻擊撐傘女,結果被查出自編自導。(圖/翻攝臉書爆料公社)

爆料公社,黃飛榮聲稱目擊雨衣男要揍撐傘女,自編自導,社維法,北院,免罰。取自臉書爆料公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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