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場抓姦!穿內褲與女信徒同床 朱峰靖賠妻30萬

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知名命理師朱峰靖,先前是綜藝節目「命運好好玩」固定來賓,卻傳出與吳姓女信徒有染,對方還因此懷孕墮胎,妻子李沛蓁遂委託徵信業者調查,並一路跟拍到八里道場,當場抓到朱男與吳女共處,身上僅穿著1條內褲,李女憤而提告並求償200萬元,一審法官判朱男和吳女連帶賠償30萬元,兩人不服判決上訴,但高等法院認為,李沛蓁配偶權遭侵犯,而且情節重大,駁回上訴定讞。

李女指控,2015年5月間,丈夫一直叫她出門喝喜酒,讓她感到十分奇怪,遂調閱監視器畫面後發現,丈夫帶吳女一起回到家中,後來丈夫常常半夜不回家,還說希望週末能要自己空間,可以從事泡湯、按摩等休閒活動,更讓她感到丈夫有鬼。

同年10月24日凌晨時分,李女與徵信社人員來到八里道場,赫然發現丈夫和吳姓女信徒窩在房間內,當時兩人都只穿著內褲;朱男辯稱,他擔心女信徒夜歸危險,才會留對方在道場過夜,但法官認為,兩人深夜只穿內褲欲共寢,明顯超過一般男女正常程度,這部分應賠李女10萬元。

另外,同年7月3日,吳女前往婦產科墮胎,研判她應是6月上旬懷孕,李女亦主張對方侵犯她的配偶權;二審法官認為,按照抓姦當天的對話,朱峰靖向妻子表示:「我跟她在一起,是不小心的,如果有懷孕,她兩個月之前有懷孕,為了妳,我要求她要拿掉。」,李女則回:「誰叫你拿掉,哪需要拿掉,哪需要拿掉,你哪有可能拿掉,你可以生啊!」,當時吳女均未駁斥或自清,因此這部分應賠李女20萬元。

李女先前控告丈夫及吳女相姦罪,士林地院判兩人各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但二審法官改判兩人無罪確定;高院民事庭認為,刑事訴訟的證據必須達到無任何合理懷疑存在之程度,才能認定被告有罪,民事訴訟則不同,而且民事裁判不受刑事判決認定事實拘束,因此判2人仍須賠償李女30萬元。

朱峰靖(圖/翻攝自臉書)

▲知名命理師朱峰靖與女信徒在道場穿內褲同床判賠30萬元。(圖/翻攝自朱峰靖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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