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女友出錢租屋竟窩藏小王 男怒動私刑凌虐毆打

記者陳怡靜/新北報導

新北市新莊一名林姓工廠老闆(50歲)與邱姓女友交往期間,為女友支付房租又送飾品等,卻發現邱女與一名陳姓逃逸外勞在交往,而且陳男就住在他出錢租的屋子,還聽聞2人準備返回越南訂婚,讓林男怒不可遏,便命3個兒子綑綁邱女並持剪刀剪掉她頭髮,再持鐵棍毆打陳男一頓;新北地院最後依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等罪判林男及其子4至9個月不等徒刑。

▲林男不滿女友將他出錢的租屋處拿來窩藏「小王」,遂夥同兒子分別將2人綑綁剪頭髮、毆打。(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pixabay)

據了解,林男在新莊開設工廠家境不錯,而邱女原是越南人,已取得我國國籍;他與邱女交往後每月都幫忙出錢付房租,但邱女總以房內有親戚而不讓他進門,沒想到邱女竟在裡面養著其他男人,就連戴在陳男手腕的手環,還是邱女先前請他買黑色能量手環說要送給家人的;2人交往期間,除送金項鍊、戒指,連手機也是用他名義申辦,加上借款,他花費數十萬元在邱女身上。

去年8月12日,林男獲知邱女結交了新男友,不僅將對方藏在租屋處,過幾天還打算回越南訂婚,他怒氣難消竟設局將邱女騙到工廠,並夥同3名兒子將她綑綁並拿剪刀剪她頭髮,將其身上的手環、戒指及耳環等物拔走後,將她丟在工廠內。隨後則即衝至邱女租屋處,一開門就見到僅著內褲的陳男,其手上還帶著他買的手環,氣得痛打陳男一頓,並拿出剪刀剪破陳男內褲及手環,最後自己還報案想「檢舉逃逸外勞」。

林男供稱是發現對方劈腿才動粗,庭訊時仍氣憤說:「她竟在我出錢租的地方包養男人!」,坦承剝奪行動自由及傷害罪,但不肯認侵入住宅罪,他表示:「這是我出錢租的,邱女竟在裡面養男人,只想把逃逸外勞送回越南,拿回我的東西」,並坦言說:「我確實做錯了,對判決無意見,但無強盜犯意」。合議庭認為,租屋處是以邱女名義承租,林男並無鑰匙,無權也無法自由進出,是以迫於情勢的邱女手中取得鑰匙,未經同意闖入,並綑綁陳男持鐵棍毆打,這並非法律、道義等所應許可,不是正當理由;另林男還被控加重強盜罪嫌,合議庭則認為其動機不在於此,最後依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等罪判林男及其子4至9個月不等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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