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師苦追女同事不成 竟「替她開臉書」狂上傳偷拍照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一名劉姓工程師長期追不到女同事,一氣之下竟冒用對方名義開設臉書帳號,還將公司、學歷等真實個資PO上網,並用該帳號上傳偷拍她的照片,女同事深受其擾報警,新北地院依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判劉男4個月徒刑,但劉男自認無罪上訴,高等法院審理後,認為劉男行為明顯觸犯刑法偽造私文書罪,駁回上訴。

▲示意圖/資料照

據《聯合報》報導,劉男追求女同事不成,前年5、6月到網咖以對方名義註冊臉書帳號,除了曝光對方個資外,還上傳許多在辦公室偷拍的照片,該名女同事看到後,發現這些照片跟劉男傳給她的照片一模一樣,氣得向警方報案。

儘管劉男辯稱照片是「google來的」,否認用女同事名義開設臉書帳號,但高院審理後,認為照片明顯就是劉男拍攝的,否則為何臉書照片與傳給女同事的照片相同?再加上上傳照片前,必須登入帳號,更證明劉男盜用女同事名義開設帳號,駁回劉男上訴,但由於事後該臉書帳號已關閉,女同事也已撤回告訴,因此高院諭知劉男緩刑2年。(編輯:陳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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