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拍板「名模條款」 費用核實減除以薪資3%為限

財政部拍板「名模條款」薪資費用核實減除上限,單項減除金額上限為薪資收入的3%。財政部近期就會將修正草案送入行政院審議,力求立法院本會期通過,明年生效實施。

▲財政部拍板「名模條款」,力拚明年上路。(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為符合大法官745號釋憲文意旨,財政部推動俗稱「名模條款」的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修法,除現有的新台幣20萬元定額扣除外,另增列薪資費用核實減除選項,規劃治裝費、職業上工具支出,及進修訓練費3項目費用可核實減除。

知情人士表示,修法草案即將送入行政院,力求立法院本會期三讀通過,明年生效,後年申報綜所稅時適用。

財政部官員日前表示,若明年「名模條款」順利上路,可核實減除項目在稽徵實務認定上,預期將發生許多爭議,因此會「從嚴制定」相關規範。以治裝費為例,必須是職業相關、且只有在「工作」時可穿著的衣服,才能核實減除。業務上班穿的西裝,亦可在赴宴時穿著,因此就不能列為治裝費。

而像是職業上工具支出,也會由國稅局從嚴認定,例如從事理髮師職業所購買的專用剪刀,消防、搜救人員為保障個人安全所添購的裝備等,才能核實減除。

針對單價高的生財工具,財政部也傾向採用分年攤提的方式,例如一台20萬元的電腦使用年限3年,每年可核實減除的額度就只有6萬多元。

此外,3大核實減除項目都會給予限額,根據財政部草案內容,每項目可減除的額度上限為薪資收入的3%。知情人士表示,財政部在訂定此一標準前,已與行政院充分溝通並獲得院方同意,因此近期就會將草案送入行政院會審議。

根據草案內容,以年薪100萬元的上班族為例,若3個項目都「減好減滿」,則可減除的金額為9萬元。但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20萬元,遠高於薪資費用核實減除總額,此時該上班族選擇定額扣除,反而比較有利。

換言之,只有屬於特定職業的高薪族群,才有機會在名模條款上路後受惠。根據財政部估算,受惠人數不多,僅5萬至10萬人,預估稅損則在40億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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