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收賄扯「防火牆」檢調續追!每月收4萬3節加倍變8萬!

記者蘇怡璇/台北報導

台北市警局爆發收賄包庇酒店醜聞一案越滾越大!台北地檢署再度搜索約談相關警務人員,其中,中山警備隊警務員莊琦良以及中山二派出巡佐黃榮賢被檢方認定涉有重嫌,向法院遭聲押禁見,法院認定兩人說法有所出入,而莊男曾向員警說:「分局長跟我說防火牆、你聽得懂嗎?」因此認定還有其他人涉案,裁定收押禁見,未來也會針對莊男「分局長防火牆」說詞繼續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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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收賄扯「防火牆」檢調續追!每月收4萬3節加倍變8萬!

法院裁定指出,莊琦良雖否認犯行,但接連幾個「證人」的說法,明顯跟他自己供稱「無收取任何賄款」有所落差,楊姓證人在偵查中指出,與前任行賄人交接時,對方表示半數賄款要交給莊男,所以每月收4萬元,其中2萬交給莊,若當月收到8萬元,就交4萬;另一名證人則說,慣例是每個月4萬,遇到三節加倍變8萬,一半交給莊男上繳所長。

檢方另外提出證據,去年案件爆發後,部分相關人員遭約談沒多久,莊男打電話給中山分局另一名周姓警員:「沒關係,阿我要有一個防火牆阿,分局長跟我說防火牆,你聽的懂嗎?」、「我解決就好,到我這邊斷就好,你聽懂嗎?」、「我攬,可以嗎?」等語,法官認為整起案件仍有其他犯嫌涉案。而莊男的防火牆一說,有杜絕檢方繼續追查意圖。

而另一名中山二派出所巡佐黃榮賢也否認犯行,強調他當時是支援,所長並不中用他,所以轉交賄款這麼重要的事一定不會交付給他。但也有證人指稱。曾交付3萬元給黃男,有時拿現金,有時放在信封袋中。雖然兩警員矢口否認犯案,但法官認為兩人待在刑事體系多年,累積一定人脈,且潛在共犯多為警界人員,兩個人涉及最輕本刑10年以上的貪污重罪,及可能為卸免刑責而與共犯串證,認定莊、黃有串證之虞,有羈押必要,因此裁定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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