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同婚專法草案出爐 蘇貞昌:平等保護同性之婚姻自由

記者盧素梅/台北報導 【 02/20 21:17 發稿 | 23:00 更新:新增影音

備受關注的同婚專法,行政院長蘇貞昌今(20)日晚間與民進黨立委討論後確定,專法名稱將以中性取名為《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另外,草案內容包括讓同志的配偶們可以有合法財產繼承權、醫療權、共同輔養血緣子女、同時必需遵守單一配偶相關的權利義務,現有一夫一妻的家庭價值也可以在這部法律獲到保障。

行政院長蘇貞昌。(圖/翻攝蘇貞昌臉書)

▲行政院長蘇貞昌20日晚間邀集民進黨立委決定同婚專法的名稱及原則。(圖/翻攝蘇貞昌臉書)

蘇貞昌今晚也在臉書中發文指出,大家都知道,人類社會是不斷進步的,以前窮人、女人、黑人都曾經被歧視很長的一段時間,連投票權都沒有,現在都已經獲得尊重,人人平等。過去我們一直以為性傾向只有異性相吸,誤以為同性一定相斥,我們不了解同性戀,因為不瞭解而害怕,因為害怕而排斥,連我自己小的時候都曾經這樣。現在醫學證明,同性戀是天生的,是自然的,不是疾病,不會傳染,也不可能因為教導而使異性戀者變成同性戀,更不可能因為治療,而使同性戀者變成異性戀。

蘇貞昌並表示,行政院作為全國最高行政機關,必須依法行政,必須尊重公投結果,更必須遵守等同憲法效力的大法官會議解釋,就是因為尊重公投結果,所以我們不修民法,民法婚姻夫妻之規定完整不動。因為大法官會議第748號解釋已明白表示必須「使相同性別兩人」獲得「婚姻自由之平等保護」,所以,行政院在將提出的專法草案中平等保護同性之婚姻自由,又鑒於這段期間社會各方對於專法的名稱各有堅持,多所爭議,我們覺得整個社會實在不必多費力氣於此,既然大家都必須遵守大法官會議的解釋,行政院將提出之專法的名稱就叫「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送請立法院審議。

蘇貞昌並表示,要讓國人同胞瞭解的是,依據大法官會議解釋,行政院如果不提專法,立法院如果不在5/24日前立法通過,同性伴侶就可依現行民法規定逕為婚姻之登記,因此,懇請立法院能儘速通過,完成立法。

蘇貞昌也表示,我也要跟全國同胞說,無論你是異性戀或同性戀,我們都是同一國的,都一起生活在這塊土地上,都在同一個天地之間,我由衷的期待大家,包容的接受不同,和善的對待彼此,使台灣成為一個相互尊重,彼此友善的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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