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到瘋狂!嫩妹拒追求遭恐嚇 自閉男:讓妳回不了家

記者楊忠翰/基隆報導

基隆市1名李姓男子,先前追求黃姓女子遭拒,竟跑到對方住家縱火遭逮,去年間李男無意間遇見李姓女子,感覺她與黃女有幾分神似,轉而對李女展開瘋狂追求,李女不堪其擾而報案,李男竟恐嚇:「讓妳回不了家!」;基隆地院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李男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

檢警調查,李男有輕微自閉症傾向,2010年間他曾追求不認識的黃姓女子,遭到對方溫言拒絕後,竟前往黃女住家樓梯間燒報紙,並恐嚇:「不出來我就要放火燒,給你們家死光光」,所幸警消及時趕抵現場,迅速射水撲滅火勢,並未造成延燒;不僅如此,李男事後又約黃女吃飯,對方自然不肯答應,他竟拿著鋸子強逼黃女,最後遭警方逮捕送辦,李男分別被判8月及1年2月徒刑,均已執行完畢。

孰料,去年1月間,李男無意間遇到與黃女神似的李女,內心再次燃起愛慕之意,進而對李女展開瘋狂追求,即使李女一再拒絕,他仍是糾纏不休,李女受不了被長期騷擾,最後決定報警處理;李男得知李女報案後,頓時心生不滿,去年1月底,他前往李女工作的藥局,並恐嚇表示:「我知道你的機車,我要把輪胎戳破,讓妳回不了家!」,檢方偵結後依恐嚇罪起訴李男,並聲請簡易判決。

法官認為,李男有輕微自閉症傾向,無法克制對李女的思慕之情,進而一再糾纏對方,儘管他事後承諾賠償20萬元,並與李女達成和解,卻又不時前往對方工作場所探視,導致李女心生畏懼,無法原諒李男,考量李男家境小康、無業及離婚等狀況,遂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李男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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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男瘋狂追求黃女不成,竟威脅對方要讓她回不了家。(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bab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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