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當交通劣等生!酒駕加重處罰修正通過 修法重點一次看懂

記者李鴻典/台北報導

近年來因酒駕事件頻傳,屢屢造成許多家庭破碎,酒駕相關議題格外引發關注,立法院朝野黨團今(26)日針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進行協商,達成共識,並在立法院院會完成二、三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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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事件頻傳,屢屢造成許多家庭破碎

民進黨籍立委鄭運鵬稍早也在臉書發文寫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酒駕加重處罰修正通過】,他說,今天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幾個修法重點,幫大家整理一下:

1. 酒駕累犯加重罰鍰,而且採累計處罰,這是我在2017年4月26日提出的概念。

▲圖/翻攝自鄭運鵬臉書

2. 拒絕酒測的行為,應該比酒駕違規更惡劣,很多案件是為了逃避酒測,反而撞傷員警路人。因此,加重並累計處分,本來我提出一次罰45萬,但經協商後改為18萬,逐次累罰。

▲圖/翻攝自鄭運鵬臉書

3. 為讓同行乘客也有勸導酒後勿開車的意識,因此增加駕駛人在一定酒精濃度以上者同車乘客的處罰。(但未成年、老人及特殊人士排除)※條文規定:酒駕者的酒測濃度達0.25毫克、血液酒精濃度達0.05%,18歲以上同車者處600至3000元以下罰鍰,但70歲以上、心智障礙或客運乘客則排除同車共責條款。

▲圖/翻攝自鄭運鵬臉書

4. 為保障受害者權益,對於交通運輸業未善盡管理公司駕駛的上班行為,增加懲罰性賠償給受害人。

▲圖/翻攝自鄭運鵬臉書

5. 對酒駕肇事者,未來即使再取得駕駛執照開車,也必須增加酒精鎖的強制規範。

▲圖/翻攝自鄭運鵬臉書

鄭運鵬表示,台灣是「治安優等生、交通劣等生」。2017年的警政統計,刑案受害死亡人數788人,其中駕駛過失致死497人,佔63%。大家交通事故造成死亡的憤怒是可以理解,尤其是對酒駕行為。

他指出,台灣交通事故死亡高峰是1989年一年高達7851人,其中大部分是機車死亡。因此,對於機車騎士採許多措施,最顯著兩個方案,一是強制戴安全帽,二是機車兩段式左轉。交通事故死亡人數由7千多人,大幅減少2014年3千多人,但至少已經遇到瓶頸,這幾年來一直維持3千多人。

高雄,酒駕,牛排,車禍,監視器畫面(圖/翻攝畫面)

▲酒駕事件頻傳,屢屢造成許多家庭破碎

在1999年增訂刑法第185條之3,酒駕強制移送法辦後,頭幾年確實顯著減少,但是這幾年顯然彈性疲乏,不減反升。因此,才有兩年前大家提案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等提出修法主張。

但鄭運鵬也強調,然而,修法只是手段,目前在提醒國人能夠確實落實「開車不喝酒、酒後不開車」,沒有違反酒駕規定,讓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無用武之地,才是修法目的!

★ 三立新聞網提醒您:

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未成年請勿飲酒,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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