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播妹太正!惡廚師凍未條 撕破洋裝硬上「看要多少錢」

記者於慶璇/台中報導

台中市一名林姓廚師2017年8月到KTV飲酒狂歡,找來傳播妹小花(化名)坐檯陪酒,見其外型姣好起色心,私下邀約性交易遭拒,20天後再度找小花前來陪酒,硬是撕破洋裝性侵得逞,遭經紀人發現後質問,林男竟嗆「不然我娶她當老婆,看要多少錢,我包紅包給她」,台中高分院依強制性交罪判刑4年2月。

-酒店妹-酒店小姐-剝皮妹-

▲(示意圖,非新聞畫面/資料照)

判決書指出,2017年8月29日,林男獨自跑到KTV喝酒,透過店家找來小花陪酒,每節50分鐘1200元,林男對小花一見鍾情,消費4節支付4800元。事後林男傳訊給小花遭「不讀不回」,打電話私下邀約性交易,被小花打槍「這不在我的工作範圍內」,隔月19日凌晨再度找來小花陪酒,小花進入包廂不到10分鐘,隨即遭林男動手施暴,性侵得逞。

小花控訴,林男將她身上黑色細肩洋裝撕破、後面拉鍊扯壞,1節結束後本想藉故離開,但林男卻尾隨她,她強撐笑臉塘塞過去,當經紀人到來接人時,發現小花面有難色,身上衣服也遭扯壞,追問之下才知遭林男性侵,憤而打電話質問林男,但林男卻反嗆「不然我娶她當老婆,看要多少錢,我包紅包給她」,經紀人氣得帶小花報警。

法院審理時,林男辯稱是兩情相悅,願給小花6萬元紅包和解,但被小花拒絕,法官勘驗對話後,發現小花對其「不讀不回」,怎會是「兩情相悅」,依強制性交罪判刑4年10月;經上訴後,二審法官認為林男並非毫無悔意,依強制性交罪改判4年2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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