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妻驚醒喊:不想死 他砍下前停手了…輕判2年定讞

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65歲的蔡姓男子,前年酒後與友人起衝突,竟持刀砍殺友人多達30刀致死,案發後跑回家準備自殺,但怕臥病在床的妻子拖累家人,又朝妻的頸部揮砍,準備帶她一起走,因蔡妻抗拒而未遂。殺妻未遂部分,更一審認為,蔡男主動中止犯罪,情堪憫恕,因此判處2年,最高法院今(20)日駁回上訴定讞。

法院調查,蔡男的妻子有酗酒肝硬化等宿疾、身體欠佳,蔡男為主要照顧者。2017年1月25日晚上6時許,朋友彭男到蔡男經營的羊肉爐店用餐,喝到隔日凌晨5時許,2人起口角,蔡持西瓜刀砍殺彭,致彭低血容量性休克而當場死亡。案發後,蔡男先跑回家中服安眠藥欲自殺,為免臥病在床的妻子拖累女兒,遂持剛剛的兇刀朝妻的頸部揮砍,蔡妻頸部約有9公分撕裂傷,因蔡妻驚醒稱「不要這樣,並不想死」 並將棉被蓋住頭,蔡男思及夫妻感情,中止砍殺害行為。

喝酒、喝醉、啤酒/pixabay

▲蔡男酒後跟朋友起衝突,殺死朋友後,回家自殺前打算把生病的妻子一起帶走。(圖/翻攝自pixabay)

蔡男殺害彭男的部分,已遭判有期徒刑13年定讞。

至於殺妻未遂部分,二審將他判處5年6月遭撤銷,更一審以,蔡男殺人後,自知法網難逃,但患病多年的妻子,可能會因此無人看顧,並造成獨生女的負擔,遂出此下策,但犯案時聽到妻子稱不想死,即停手攻擊,不僅有情堪憫恕之處,又有中止殺人行為,依法減輕其刑且可斟酌減刑,加上蔡妻及女兒均表示,希望能再次團聚,審酌蔡男突遇重大事故,未能冷靜處理,還選擇最糟之手段,改判有期徒刑2年,全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最高法院,外觀。潘千詩攝影

▲殺人未遂部分,最高法院駁回上訴,蔡男再判2年定讞。(圖/翻攝自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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