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歸遭妻碎念家暴打癱她 狠夫判賠天價1120萬

記者陳怡靜/台北報導

一名許姓人夫因工作關係太晚回家,遭陳姓妻子抱怨碎念,2人因此爆發口角衝突,沒想到許男就趁妻子看電視時,竟從後方環抱妻子頸部後,將她從椅子上拉至地上,再將其頸部用力往前壓,導致妻子脊椎神經受損,造成四肢癱瘓,生活無法自理;刑事部分許男被依重傷害罪判處1年8月定讞,而民事部分則須賠償陳妻1120萬多元,仍可上訴。

▲男子因晚歸遭妻子碎念爆發口角,竟對妻子施暴,害其四肢癱瘓。(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許男在103年6月25日因工作關係,晚間9時許才返家,卻遭陳妻碎唸責罵,陳男不滿要求妻子別再念了,2人因此爆發激烈口角,未料到了深夜11時,陳妻又念叨著「老公,不要再念了」、「趕快去睡覺」等語,陳男竟憤而趁妻子看電視不注意時,從後方用右手環抱妻子頸部,並從椅子上將她拉至地上,接著以一手壓住其左肩,另一手則用力將其頸部往前壓,造成妻子胸脊椎骨折、四肢癱瘓;事後陳妻怒控許男家暴,害她生活無法自理,需要專人全天候看護,因此提告許男涉重傷害,並求償1412萬餘元。

刑事部份,許男被依重傷害罪判1年8月徒刑定讞,而民事部份,高等法院審酌,許男除了要賠償陳女勞動力減損144萬多元,陳女未來餘命約51年的看護費用915萬多元,以及精神慰撫金和醫藥費等,判許男須賠償陳女共1120萬5012元,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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