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被法拍」轉手炒房 營建署失敗的合宜住宅

記者蔡佩蓉/台北報導

2009年金融海嘯過後,全球資金氾濫、台商回台買房,大台北地區房價暴漲,當時政府決定興建合宜住宅,先推出日勝生興建的「板橋浮洲合宜住宅」,接著在機場捷運A7站旁推出「林口A7合宜住宅」由遠雄、麗寶、皇翔、名軒興建,由於價格低廉,當初就引發搶購潮,如今更有不少屋主「被法拍」轉手,引發外界疑議。

浮洲合宜住宅。(圖/翻攝自日勝幸福站官網)

▲當年不少人搶抽合宜住宅,且早就知道能靠法拍轉手獲利。(圖/翻攝自日勝幸福站官網)

近來不少專家質疑合宜住宅承購資格,及未來轉讓的問題。營建署說明,合宜住宅採預告登記限制一定期間,機場捷運A7站5年、板橋浮洲10年,除非繼承或依法強制信託之外,不得出售、出典、贈與、交換或信託移轉予他人。

但因為土地法笫79條之1規定,仍無法排除「強制執行」的效力,因此預告登記限制期間即無法排除法院拍賣的情形,也就是屋主想賣房,就能採用「被法拍」移轉。營建署能做的,僅是合宜住宅交屋後嚴加控管合宜住宅的貸款方式,並嚴格限定承購人僅能透過金融機構貸款。

由於合宜住宅受到外界疑議,目前營建署已經不再辦理合宜住宅,改推動「只租不售」的社會住宅政策,預計今年底已完工與施工中戶數達3.5萬戶,2020年底將超過4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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