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敗反挨告!腥夫與甜美女同事有染 國中女教師衝旅館抓姦

記者楊忠翰/高雄報導

高雄市1名40歲的林姓女教師,3年前委託徵信社抓姦,一行人衝入鼓山區某旅館,果然發現丈夫與小三共處一室;不僅如此,林女為了不讓兩人離去,整個人擋住房門口,事後被兩人提告強制罪;法官認為,林女丈夫及小三衣著完整,難以認定是通姦現行犯,並無義務配合留在現場,遂依強制罪判林女拘役15日,緩刑2年。

檢警調查,林女任職於台南市某國中,2016年3月間,她懷疑丈夫與女同事有染,遂委託徵信社進行蒐證;同年6月25日晚間8時許,林女接獲徵信人員電話,指出她的丈夫與女教師下榻鼓山區某旅館,她隨即搭車趕往現場。

當天凌晨12點許,徵信人員先打電話到房間,並謊稱雙方車輛發生碰撞,待林女丈夫一開門,眾人立刻衝進房間,雙方還在門口發生推擠,但林女等人仍成功錄影蒐證,林女丈夫及女教師準備離去,林女等人強行擋住門口,兩人只好繞出去,事後憤而前往警局提告。

林女應訊時坦承抓姦一事,並辯稱當時她只是站在門口,想要拖延兩人離去時間,讓警方得以及時趕抵現場,藉以證明丈夫跟女教師確實共處一室;法官勘驗蒐證影片後發現,當時林女等人擋住門口,有人表示:「我們報警了啦!」,林女丈夫則回:「我們要離開了,沒關係,我們要下去了!」,同時間林女擋在女教師面前,並高喊「現行犯耶」等語句,證明林女等人確實以優勢人力將兩人困在房內。

法官認為,林女亦承認並未目睹2人發生性行為,身上衣著也十分完整,難認定2人是違法現行犯,因此林女丈夫及女教師亦無留在現場之義務,遂依強制罪判林女拘役15日,李姓徵信社主任則判拘役55日;林女不服提出上訴,二審法官認為,林女已與丈夫離婚,兩人亦達成和解,因此駁回維持原判,但宣告緩刑2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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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女與徵信社人員不讓丈夫及小三離去遭判刑。(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bab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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