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攜子燒炭獲救遭判2年7月 上訴求輕判:兒子需要我陪伴

記者游承霖/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呂姓單親媽媽,因家中經濟狀況不佳,自己又將因案入獄服刑,深怕就讀國小的兒子無人照顧,竟在去年5月間,趁兒子睡著時,點燃木炭想帶兒子一同走上絕路,所幸呂女的哥哥察覺有異報警,2人及時被送往醫院救回一命,事後呂女被依殺人未遂罪起訴,橋頭地院一審依家暴殺人未遂判她2年7月徒刑;呂女認為判決太重上訴,聲稱兒子上國中,需要她的陪伴,請求從輕量刑,但高雄高分院審理後認為,原判決已為最低刑度,因此維持原判,可上訴。

判決指出,54歲呂女因案遭判刑,易服勞役未完成,即將入獄服刑,家庭經濟狀況不佳,加上深怕年僅11歲的兒子無人照顧,因此萌生尋短念頭,去年5月15日凌晨0時許,趁兒子睡著後,留下遺書交代輕生原因、身後事安排後,以打火機點燃臉盆中的木炭,所幸呂女的哥哥察覺有異報警,將母子倆送醫後,撿回一命。

橋頭地院審理時認為,呂女從警詢到審理時均坦承犯行,且犯後態度良好,認為呂女是一時失慮才會犯下本案,因此依家暴殺人未遂罪嫌輕判她2年7月徒刑。

呂女認為刑期太重,上訴辯稱,兒子即將升上國中,亟需她的陪伴,年邁老母也需要她的照料,期盼法官能再減輕刑責,並宣告緩刑,以免家庭分崩離析,但高雄高分院法官則認為,一審法官已兩度減刑,已經是法律可判處的最低刑度,呂女的訴求應屬無據,因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燒炭(圖/翻攝自百度)

▲呂女趁兒子睡著燒炭,被判2年7月徒刑,上訴高院卻遭駁回。(示意圖/翻攝自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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