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車禍」釀11死!國道警改流程 拍照後就能協議移車

記者陳子揚、高子堯/新北報導

國道五楊高架路段日前發生一起驚險車禍,2輛轎車發生碰撞,肇事駕駛坐在車上等警察到場,放三角錐警示,也只放短短10公尺的距離,害得後方遊覽車煞不及直接撞上。這樣的「二次車禍」光今年上半年就造成11人死亡,國道警方更改流程,只要沒有人傷亡、雙方協議,拍照後就能移車,不用苦等警方到場。

▲國道五楊高架路段日前發生「二次車禍」。

遊覽車乘客:「唉唷!啊!嗚嗚嗚...」碰的一聲,遊覽車上的乘客都被嚇哭了,到底發生什麼事情?把時間往回推。

國道上2台轎車發生碰撞,後方駕駛打了雙黃燈後,下車瞄了一眼隨即回到車內。

▲後車駕駛三角錐只放10公尺。

7分鐘過去,2位駕駛沒去前方30公尺的避車彎,傻在原地。後車駕駛再度下車,但三角錐只放短短10公尺,果然沒多久遊覽車閃避不及從後方追撞。

遊覽車乘客:「嗚嗚...」

遊覽車乘客:「妳有怎麼樣嗎?」

遊覽車乘客:「我的腳啦!」

遊覽車乘客:「妳的腳哦。」

▲遊覽車閃避不及從後方追撞。

遊覽車擋風玻璃破裂,車體結構也被撞凹,被撞的百萬轎車整台車嚴重縮在一塊。類似這樣的2次車禍,今年1月到7月就造成了11死、32傷,因此國道警察也更改了車禍流程。

以往車禍發生駕駛先報警、下車放三角錐、車留在原地等警方到場,但現在只要雙方無人受傷,就可以先用手機拍照存證,把車移往路肩避免2次車禍。

▲新式「國道車禍SOP」。

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一大隊交通組長盧瑞堯:「擦撞就是車碰車沒有人受傷,那雙方協議可以的話就趕快移到避車彎,我們警方都會依法受理,這個不影響到事後的理賠。」

國道警察與時俱進,希望能把2次車禍的發生率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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