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吵架虐女兒出氣還猛拉扯 害女嬰顱內出血發展遲緩

記者陳怡靜/新北報導

一名女嬰從滿月至3個月大期間,遭陳姓父親多次掐捏其胸、臀、大腿,還曾將她上下快速搖晃,夫妻吵架時還拉扯女兒,導致女嬰顱內出血、肋骨骨折,以致發展遲緩,社工獲報緊急安置女嬰,夫妻倆還恫嚇怒罵社工;新北地院將陳男依家暴重傷害等罪判9年4月徒刑,其中6個月得易科罰金,另涉過失傷害、恐嚇等罪判拘役80日,得易科罰金8萬元,而陳妻則被判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4萬元,仍可上訴。

▲男與妻子吵架竟怒摔女兒威嚇,夫妻還對女兒相互拉扯,導致女嬰重傷。(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檢警調查發現,31歲陳男與20歲妻子於2016年7月間,就曾因發生爭執,導致當時僅2個月大的兒子從陳妻懷中摔落地面,造成男嬰顱骨骨折,夫妻2人因此被依傷害罪,分別判處3月、2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定讞。

去年1月間,夫妻倆因叫女兒沒反應,連忙送醫救治,經醫師診治,發現女嬰顱內出血、肋骨骨折,且有腦部右側偏癱,發展遲緩的症狀,院方驚覺有異立即進行通報,社工獲報後緊急安置女嬰,陳男不滿竟怒嗆社工「已經準備30幾個兄弟在外面」、「如果安置我的孩子,就放火燒你們中心」等語,而陳妻也以三字經辱罵社工。

判決指出,女嬰從前年11月滿月開始,到她3個月大期間,女嬰臀、腿、胸部等處遭陳男多次捏至瘀青受傷,甚至抱著女嬰上下快速搖晃,夫妻2人後來因繳交判決易科罰金發生爭執,陳男竟將女嬰怒摔在床上威嚇妻子,陳妻見狀欲保護女兒,2人則對女嬰相互拉扯,導致女嬰肋骨骨折。

庭訊時,陳男僅坦承有掐捏女兒,對於其他犯行一概否認,並將重將重傷害罪責推給陳妻;而陳妻證稱,曾多次看過丈夫搖晃女兒,並指丈夫生氣時會拿小孩出氣威脅她,丈夫有時捏女兒的肉,是覺得這樣女兒臉部會有表情「手腳會動來動去」,但未拿捏好力道。

案經新北地院審酌,認為陳男前後供詞不一,對其辯詞不予採信,因此將陳男依家暴重傷害等罪判處9年4月徒刑,其中6個月得易科罰金,另涉犯過失傷害、恐嚇等罪判拘役80日,得易科罰金8萬元,而陳妻則被判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4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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