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少游瀚甯隧道飆速釀2死3傷 創紀錄賠償逾5千萬

記者陳怡靜/台北報導

心靈海集團富少游瀚甯(24歲),去年開著藍寶堅尼載著劉姓女友,在自強隧道內飆速,失控撞擊工程車,造成女友及工人2死3傷悲劇,游男被依過失致死罪起訴,士林地院日前開庭審理,游瀚甯在律師陪同下出庭,面對法官當庭認罪,但公訴檢察官提出質疑變更起訴法條,改以刑度較重的「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論告;而游男事後疑已與死、傷者家屬及租車公司與工程公司達成和解,賠償總金額高達逾5千萬元。

▲富少游瀚甯駕駛藍寶堅尼在自強隧道內飆速,釀2死3傷悲劇。(圖/資料照)

富少游瀚甯去年7月6日,駕駛租來的藍寶堅尼LP560-4跑車,與陶姓友人分別駕車,從中影文化城開始競駛,行經限速只有40公里的自強隧道時猛踩油門,車輛時速最高到達170公里,在接近第3涵洞時,看見前方有工程車,卻因車速過快來不及閃避,導致失控撞上工程車,副駕女友及張姓工人慘死輪下,釀2死3傷悲劇。

▲富少游瀚甯駕駛藍寶堅尼在自強隧道內飆速,釀2死3傷悲劇。(圖/資料照)

檢方查出,游男出發前頭戴「GoPro」錄影喊「找點樂子吧」,認為游男是以競駛為樂,漠視其他用路人生命安全,雖然已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傷者也願意撤回告訴,但仍被依過失致死罪提起公訴。

日前士林地院首度開庭審理,游瀚甯在辯護劉上銘律師陪同下出庭,在庭上向法官坦承全部犯罪事實,表示已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願意社會勞動服務等,希望能夠獲法官輕判。

不過公訴檢察官認為事態嚴重,臨時追加刑法185條第1項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最低刑度恐面臨7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重則可判處無期徒刑;法院預計於8月23日再次開庭審理,屆時將傳訊被害人家屬出庭,可能是要進一步了解家屬的態度,及公訴檢察官提出變更起訴法條的基礎。

根據《鏡週刊》報導,有知情人士透露,游瀚甯在家人安排下,與2名死者家屬、2名傷者、租車公司及工程公司,已在最短時間達成和解,賠償總金額逾5千萬元,創下司法史上死亡車禍單一死者最高賠償金的紀錄。

 

加入 @setn 好友

【#直播中LIVE】捲大姑詐騙案嘆「後悔有婚姻」 徐巧芯說明
大數據推薦
【SETN12小時新聞現場 #直播中LIVE】每周一至周五早上10:00至晚間22:00
熱銷商品
三立新聞網三立新聞網為了提供更好的閱讀內容,我們使用相關網站技術來改善使用者體驗,也尊重用戶的隱私權,特別提出聲明。
了解最新隱私權聲明 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