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蓋這83處夜市」抵用券首發! 290萬張趕快申請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9:52發稿|10:22更新-新增完整夜市名單

政府為了刺激國旅,200元夜市抵用券發放起跑!目前已有83個夜市加入。經濟部表示,抵用券共發放290萬張,分北中南三區,民眾在國內旅遊,依住宿區域每房給200元抵用券,除了宜、花、東和外島的抵用券可在全台夜市使用,其餘不得跨區使用。

▲抵用券只能在當地區域縣市政府登記或列管有案的夜市使用。掃描抵用劵正面左下角的QR code,就可知道各縣市登記列管的夜市名單及地點。(圖/經濟部中部辦公室提供)

從今(16)日起,自由行的旅客只要入住配合觀光局國旅活動的旅宿業者,並登錄補助系統,除了可享住宿費折抵1,000元之外,每房還可再領用200元夜市抵用券,團體旅客不適用。抵用券不能換現、找零,使用者須憑身分證登記領取,使用期間為即日起到12月31日,夜市中凡張貼「歡迎使用夜市抵用券」之貼紙圖示的攤位都可使用。

▲在宜蘭、花蓮、台東及離島旅宿拿到的抵用券,可在全台使用;其餘分北、中、南三區,限區域使用。圖為台北南機場夜市。(圖/記者陳弋攝影)

依照經濟部規定,在宜蘭縣、花蓮縣、台東縣及離島縣市旅遊拿到的抵用券,全台都可以使用,不受跨區限制;其餘全台分北、中、南三區,限區域使用。北區為基隆市、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新竹縣市;中區是苗栗縣、台中市、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南區為嘉義縣市、台南市、高雄市、屏東縣。北中南三區拿到的抵用券,只能到該地區的夜市消費,比方說在新北市拿到的抵用券,不能在雲林消費。但在宜蘭拿到的抵用券,則可在新竹、苗栗、高雄等地的夜市消費。

▲經濟部表示,290萬張抵用券已送到旅宿業者手中,民眾只要到標示「歡迎使用夜市抵用券」的攤商消費,都可抵用。(圖/記者陳弋攝影)

澎湖、金門、連江、台東綠島與蘭嶼等離島目前均無列管的夜市,經濟部考慮離島的情況特殊,同意由地方政府提報類似夜市營業性質的替代地點,函報經濟部同意後便可適用抵用券消費。在第二波新增的名單當中,較特別的有金門風獅爺文化季,進榜原因就是因為當地沒有夜市,經濟部建議金門縣政府提出替代方案才納入。

▲著名的士林夜市在第二波列入適用夜市名單。(圖/記者陳弋攝影)

根據經濟部最新公布的適用夜市名單,全台目前共有83處。之前遭網友抱怨的許多「遺珠」後來也陸續列入,例如基隆廟口、宜蘭羅東夜市、台北饒河街夜市、寧夏夜市、士林夜市、景美夜市等,適用夜市名單可在FB搜尋「台灣夜市go」查詢

▲全台適用抵用券之夜市。(圖/經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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