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叫小王「北鼻」搞曖昧 人夫理智線全斷…怒求償百萬

記者陳啓明/台南報導

台南一名林姓男子,發現妻子和男子「阿明」(化名)在LINE聯繫時以「親愛的」、「北鼻」等親暱外號互稱,他認為妻子與阿明搞曖昧憤而向2人提告,並求償精神慰撫金100萬元。台南地院審理後認為,林妻和阿明以「親愛的」、「北鼻」等親暱外號相稱,是去年8月底的事,但林男去年7月底已和妻子離婚,認為林男舉證不足,駁回請求。

憂鬱,傷心,悲傷,負面,自閉,難過,哭泣,男子。翻攝自pixabay

▲妻子和小王搞曖昧,林男怒向2人提告求償。(圖/示意圖 資料畫面)

林男主張,他和妻子2010年結婚,妻子從去年3月間起,開始和阿明往來,逾越結交普通朋友等一般社交行為不正常往來,並透過LINE聯繫時以「親愛的」、「北鼻」等親暱外號互稱,破壞他家庭及婚姻關係,依侵權行為請求2人賠償精神慰撫金100萬元。

法官庭訊時,林妻與阿明表示,2人聯繫時以「親愛的」、「北鼻」等親暱外號互稱,對話日期為去年8月25日,林男和妻子早於去年7月31日即已離婚,內容中雖有「不知不覺已經過了5個月了耶」內容,然該部分內容是指阿明開刀之事,當時2人並無交往。

法官審理後認為,林男並未舉證說明其所謂妻子和阿明的「曖昧」情形究竟為何,如何逾越社會一般通念所能容忍範圍,也無法證明婚姻關係期間即2人已有以親暱外號互稱事實,認為林男舉證不足,駁回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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