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姐請病假卻都在逛街喝咖啡 法官問「轉地勤?」長榮無奈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長榮航空一劉姓空姐因被公司認為蓄意曠職,1年只上了154天班,以不能勝任工作為由資遣,劉女提起確認僱傭關係存在訴訟,一審桃園地院判決劉女敗訴,劉女不服上訴。不過長榮提出劉女的各項請假理由,包括照顧生病的父母,卻都是在外逛百貨公司、看電影、喝咖啡,還跑到外地旅遊。二審高等法院開庭,法官問長榮能不能讓劉女轉地勤,但長榮的律師回答「地勤也很辛苦的。」

空姐,空服員,航空,長榮,立榮,勞工 記者林敬旻攝

▲長榮劉姓空姐因請假過多,且被發現請病假其實都在逛街、旅遊,遭到資遣。(圖/資料畫面,示意用,與本案無關)

根據一審判決,劉女自2011年起,在長榮航空擔任空服員,但長榮指她2016年一整年上班僅154天,經常在排好的休假日後第一天上班日,臨時請病假,懷疑根本是裝病。

另又調閱劉女的信用卡刷卡紀錄,發現多次請假的理由,除了自己生病,還有要在家照顧生病的父母「家庭照顧假」,但其實卻是在逛百貨公司、看電影、喝咖啡、吃大餐,甚至到台南旅行,更能證明惡意騙取休假,根本無心工作。

長榮另指出,對於劉女的行為,已有多次警告,且前後約談多達16次,依舊未見改善,甚至變本加厲,請病假超過30天,乾脆改事假或曠職,還精心計算法規曠職不得超過6天,每次不得超過3天的規定,每星期平均曠職1次到2次,一共60多次,造成其他同事困擾,需填補劉女的勤務。

另若計算劉女確實生病請病假,則可發現,劉女2016年1月起至11月,平均每周有1.5天因病無法工作,也顯示劉女無法勝任應照班表提供勞務義務的空服員工作。

劉女則強調,她歷年考績及訓練成績均符合公司的規定,2016年間也無任何懲處紀錄,考績也多次名列同職級員工前百分之二,依照公司規定請假,公司當時也准假,從未要求她改善,反告訴她,若30天的病假用盡,可改以特休辦理,或是以曠職方式申請抵充,並沒有無法勝任工作的情勢,且被通知資遣的理由前後不一,一下子說是差假過多,一下又說她故意臨時請假,但她並沒有違反規定,公司明顯為惡意非法資遣。

況且,遇勤務繁忙的航班,也從沒推諉、逃避,又請假過多的狀況不只她,但其他機組員都有被要求改善,對她,公司卻處以最嚴厲的解雇方式,有違解雇最後手段性及平等原則。

不過桃園地方法院檢視劉女的病假理由,有生理痛、乾眼症、蜂窩性組織炎、腰部拉傷、左大腿挫傷等,對照刷卡紀錄,確實該些請假時段劉女皆在娛樂場所,因此雇主資遣合法,判決劉女敗訴。

案經上訴二審,高等法院開庭,法官認為,重點應擺在能不能勝任工作部分,詢問長榮「能否轉為地勤?」排班不飛了代表不適任空服員嗎?解雇是否為最後手段?長榮的委任律師則表示「地勤不見得比空服員輕鬆。」且班表都是前一月就公布,特休也排入,但劉女都是上機前臨時請假,也導致不少同事不滿。

劉女的委任律師則提出「願意協商」,法官認為,協商結果不是回去就是不回去,雙方要如何讓步,需先行討論,訂於11月18日再度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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