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女受害!假借認識生理構造 狼師強拍少女裸照

記者楊忠翰/新北報導

新北市1名29歲的湯姓補習班老師,先前對3名15歲少女伸出狼爪,還以每人生理構造均不同為由,拍攝其中1名少女下體照片,新北地院遂依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為猥褻行為、拍攝少年為猥褻行為電子訊號等罪,判湯男3年8月徒刑,其中8月得易科罰金。

檢警調查,2017年1月間,湯男先要求1名少女進入教室,再偷偷拉下鐵門,並強吻她的額頭及脖子;不僅如此,幾天後湯男發現另名少女情緒低落,竟趁兩人談話時強行擁抱,並親吻對方額頭;檢警統計,湯男從2015年進入補習班,到2017年7月離職之間,至少犯下3起強行猥褻少女案件。

尤有甚者,湯男離職後仍與學生保持聯絡,還帶少女小萱(化名)回到租屋處進行輔導,甚至假借教導性知識,並以每人生理構造不同為由,先拍攝小萱下體照片,再撫摸其胸部、肚子及下體等位置,同時親吻小萱眼睛、額頭、嘴巴及胸部等部位。

2018年5月間,湯男發現小萱情緒不穩,又帶她到摩鐵休息,並伸手撫摸胸部及下體;同年7月底,他再度約對方到摩鐵,同樣對小萱伸出狼爪,還開口要求發生性行為,不過遭到對方拒絕;事後小萱將此事告知其他女同學,少女們驚覺事態嚴重,與小萱進行討論後,決定一同對湯男提告。

湯男應訊時否認犯行,並辯稱小萱想認識自己的生理結構,他才會協助拍攝對方下體,否認有撫摸或親吻等行為;法官認為,小萱及證人指證歷歷,還有兩人對話記錄等證據,認定湯男罪證明確,湯男所為嚴重戕害少女身心發展,遂依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為猥褻行為、拍攝少年為猥褻行為電子訊號等罪,判湯男3年8月徒刑,其中8月得易科罰金。

襲胸、猥褻、性騷擾(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湯姓狼師對3名少女伸出狼抓遭判3年8月徒刑。(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bab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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