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男猥褻國中女 他求寫「和解書」…法官打臉結果悽慘

記者陳啓明/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與女友同居的男子「阿明」(化名),他趁女友外出工作時,多次撫摸女友就讀國中女兒「小芬」(化名)的胸部及下體,還要求為他打手槍,小芬將此事告訴同學,經老師獲悉整起事件才曝光,阿明犯後為了獲得輕判,他不斷拜託小芬為他寫和解書,2人因此達成和解。台中地院審理後,認為阿明僅考量自身利益,是否真心懺悔值得懷疑,因此依強制猥褻等罪從重判5年有期徒刑。

(圖/取自pakutaso)女子,媽媽,難過,哭,憂鬱

▲國中少女小芬慘遭母親同居人猥褻得逞。(圖/示意圖 資料畫面)

判決書指出,阿明與「小雯」(化名)為同居男女朋友,而小芬是小雯的女兒,3人住在一起,2017年8月下旬至2018年8月間,他趁小雯外出工作時,利用與小芬同睡一床,多次撫摸小芬的胸部及下體,還要求為他打手槍,小芬將此事告訴同學,經老師獲悉後通報校方報警提告。

法官庭訊時,阿明坦承犯行,但否認加重強制猥褻;法官也查出雖阿明與小雯及小芬達成和解,並提出和解書,但LINE對話,他提及「拜託,我已經承認了,拜託你是否可以跟我寫和解書我這樣的刑期,可以判得比較輕一點,你也該念一下過去我也是對你不錯的」等語。

法官認為,阿明僅考量自身利益,對於被害人的傷害,是否真心懺悔值得懷疑,因此依強制猥褻等罪從重判5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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