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生父母過世投靠阿姨 竟遭工程師姨丈霸王硬上弓

記者游承霖/新竹報導

女大生花花(化名)因父母過世,從10歲起就從彰化搬到新竹,與擔任工程師的謝姓姨丈、阿姨同住,沒想到,姨丈竟在2012年農曆年期間,帶著花花返回彰化老家過年時,趁妻子不在家,性侵花花得逞;花花遭性侵後,精神狀況極為不穩定,更多次企圖自殘,直到就讀大學搬離阿姨家後,才鼓起勇氣,報警提告姨丈,新竹地院審理後,認為姨丈已獲得花花諒解,因此依強制性交罪嫌判他2年徒刑,緩刑5年,可上訴。

判決指出,花花因父母親早逝,因此從10歲起便從彰化搬到新竹,與姨丈、阿姨同住,2012年,花花20歲時,謝姓姨丈帶著花花等人一同返回彰化老家過農曆年,並在當天深夜11時許,見妻子有事外出不在家,與花花共處一室的機會,在頂樓房間內性侵花花得逞,全案直到花花鼓起勇氣向警方報警提告這才曝光。

謝姓姨丈面對警方偵訊時,否認犯行,聲稱是經過花花同意,才與她發生關係,但花花的伯母出庭時證稱,花花曾告訴她,回彰化時「被姨丈欺負」,花花的前男友也出庭證稱,花花告訴他遭侵害經過時,不斷哭泣反應相當大,並曾透露有多次尋死念頭並持刀自殘多次等行為。

法官審酌,姨丈被告後已坦承犯行,並與花花達成和解,且當庭向花花道歉,花花也同意給予姨丈改過向善的機會,因此依刑法59條規定,酌量減輕其刑。

法官認為,姨丈為滿足個人慾望,罔顧花花意願,侵害他的性自主權,導致他身心飽受折磨,考量他素行良好,目前仍在科技公司任職、生活狀況正常,犯後已經深表悔悟並賠償花花損害,態度尚稱良好等一切情狀,依強制性交罪嫌,判他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刑期內付保護管束,並應依檢察官之執行命令完成加害人處遇計畫。

性侵,亂倫,示意圖(感謝麥文協助拍攝)

▲擔任工程師的姨丈,趁與花花共處一室的機會,性侵對方得逞。(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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